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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冷俊王爷痞子妃
V你倾晨
3250

皇上还未开口,苏子默已经站了起来,“紫,你寒毒还未清干净,怎么穿的如此单薄就往外跑,而且你身体那么虚弱,跳什么舞啊!”

南宫紫目光淡淡的扫过我定在苏子默身上,温柔的笑了笑,“子墨表哥,我没事的。” 示意了一下一旁的乐师,音乐一起,她便随乐舞动,我一边随意的吃着东西,果然是个会的美人啊,扭几下,几个眼神过去,众人便都看痴了,不过···你这媚眼抛得也太明显了吧!扫了眼身旁的苏子默他也目不转睛的看着,心里顿时有些不是滋味。

为什么没有人能告诉我,苏子默究竟是不是莫逸的前世呢?如果不是,我也没必要介意他去看谁啊。

正想着,她已经跳完了,眼神再次扫过了我,我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果然她行完礼,便又开了口,“听闻馨儿恢复了神智,打理一番竟是一绝世美人,现在看来果然没错。儿时我俩一起学习跳舞,馨儿总是技高一筹,不知今日是否可以赏脸跳上一曲呢。”

我c,儿时···她这分明是找茬嘛,谁小时候学的东西还能记得,更何况林馨儿还傻了十来年!苏子默不知在想什么,我碰了他几下都没反应,林鹤轩和苏子寒那两个看戏的也别想指望。

我也不是不会跳,我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无论多难得看上一遍就能跳,从东北秧歌到钢管舞没有我不会的,可···在这里我是跳秧歌还是钢管?或者跳个芭蕾里的小天鹅? 略想片刻,我大大方方的起身学着南宫紫刚才那样行了个礼,“馨儿今日定没有姐姐跳得那般好了,挥一挥水袖倒还是可以的,不知现在能否找到一副长的水袖和一个能听一遍旋律就可以记下的人?”

“水袖朕可以马上命人准备,这记谱的人···”苏子寒沉吟片刻,“子默倒是会乐器,又可以过目不忘,记个旋律应该不是难事。”

“谢皇上,那还请稍等片刻,馨儿马上就好。”

躺着中枪的苏子默倒也没说什么,顺从的跟着我去了外面,“你会跳舞?”

我冲他眨眨眼,“不就随意扭两下嘛···”

他顿时有一种抽筋的感觉,面部表情纠结的无法形容,“那你让我记什么旋律?”

“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就是醒来后脑子里经常有的一段旋律。你是用什么乐器的啊?”正说着,一个小太监捧着一个托盘走了过来。

“默王爷,你的紫笛奴才给您拿来了。”

“你先下去吧。”苏子默将那人送过来的笛子递给我,“就是这个。”

我愣了一下,接了过来,这···我记得莫逸的收藏柜里有一个一模一样的,我一直很喜欢,因为笛子上刻了一个馨字。问过他是什么来历,他说好像是他小时候一个老人送他的,他觉得很好看,就一直收着了。我深吸了一口气,手有些颤抖的拿起笛子,看向末端,没有···没有!怎么会没有?我仔细的拿起笛子看,没有···难道只是笛子一样的吗?毕竟无论是中国历史还是世界历史上都没有这个朝代,这里的东西又怎么会跑到莫逸手中。

可···真的只是巧合吗?一样的脸,一样的身材,一样的笛子,不过是一个上面有个馨字,一个上面没字···

“你怎么了?”见到我的反常,他疑惑的问道。

“没···没事,那个···这个笛子很好看···”我勉强的笑了笑,“这···是谁给你的呀?”

他略沉思了一下,“记不得了,好像很小的时候我就有这个笛子了···”

很小,又是小时候,不可能这么巧的事!可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算了,我先把曲子吹给你听,你记好了···“

现代的歌词大多带些情爱,在这唱肯定不适合,沉吟了一会选了《时间煮雨》,吹完将笛子递了回去,“你记下了吗?“

他点点头,将曲子又吹了一遍,竟然一个音都没错,不得不佩服他也是个奇才。

一个宫女取了水袖与舞衣过来,带我去了一个小隔间换好。回了宴席上向已经归位的苏子默示意了一下,他音乐一起,我便轻舞水袖,轻声吟唱,“风吹雨成花,时间追不上白马,你年少掌心的梦话,依然紧握着吗?云翻涌成夏,眼泪被岁月蒸发,这条路上的你我她,有谁迷路了吗?我们说好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就算与时间为敌,就算与全世界背离;风吹亮雪花,吹白我们的头发,当初说一起闯天下,你们还记得吗?那一年盛夏,心愿许的无限大,我们手拉手也成舟,划过悲伤河流;你曾说过不分离,要一直一直在一起,现在我想问问你,是否只是童言无忌;天真岁月不忍欺,青春荒唐我不负你,大雪求你别抹去,我们在一起的痕迹;大雪也无法抹去,我们给彼此的印记,今夕何夕青草离离,明月夜送君千里,等来年秋风起···”

莫名的喜爱着这歌词,就如现在我自己这样唱着,有很多人已经红了眼圈,感动了别人也感动了我自己。这里坐着的男人都身处官场,早已习惯了尔虞我诈,但是在小时候在过去,未必没有美好的回忆,那时候的生活不用提心吊胆,不用趋炎附势,也不用每天活的如履薄冰。

那些年做过的约定,等有一天我们都长大了,进入社会了,有几个人还会记得?儿时我们可能会说苟富贵,勿相忘;可等到真正富贵的那天曾经的好友若找来,有几个人会真心相待,那段最美好的曾经,那段平凡的曾近在高位人的眼中已成为了耻辱··· 有些人因为家庭因为势力或者是被迫要去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娶自己不爱的人,如莫逸,苏子默;有些人因为不得已的原因而去做了一些事,而那些事其实并不是自己想做的,如我自己;有些人原本并非恶类,但为了一些自己喜爱的东西最后让自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最终却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如南宫紫儿···

还记得18岁那年,我刚进入组织,我们一见如故的成为了好姐妹,但最后我爱上了莫逸,她一直爱着的那个男人,而莫逸对我一直那么的特殊,所以友谊分崩离析。我以为即使是不在一起玩了,她也不会加害于我,但···她一次次的背后袭击磨光了我的耐心,友谊遇上爱情,永远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所以我不相信人心,因为你不会知道谁会在什么时候改变,你不知道往日的朋友什么时候会为了自己变成你的敌人。

世界上最可怕的真的不是鬼,而是人心,你不知道它会因为什么变得可怕,利益?地位?还是爱情?没有一个人的心是纯净的,我们早已被世界染黑了心灵,只能说谁被染得深一些,谁的浅一些罢了。好人不会长命,只有不断的去踩着别人往上爬,你才可以不被踩,所有人都在攀登着高位,最后一个个成为了别人的垫脚石,这个社会谁能狠心谁就猖狂,莫逸可以杀了他的父亲;我可以杀了同住多日对我不忍心的伙伴;南宫紫可以一次次的为了莫逸,去害我这个昔日闺蜜,我们兜兜转转最终还是害到了自己···

嘴角扬起了一抹,抬眸看向那些因为我的舞傻掉的男人,因为歌曲红了眼圈的女人,他们!没有一个好人!自己的妻子就在身旁却只因我的舞步被勾走了魂,那些女人若不是曾经有过往事又怎会因为一首歌红了眼圈?

我的舞蹈其实没什么难度,只是照着古装剧上的那些简单的舞蹈,随意的舞着水袖,但我知道如何去勾住别人的眼神···

杀手的第一课,不是如何去杀人,而是和自制力。我们接到的任务目标基本上都是男人,而且都是那些到处留情,仗着有钱有势到处做坏事的恶人,他们大多是高手,有爱惜自己的生命,身边都是保镖,有的甚至还有替身。而我们必须一次就完成任务,否则打草惊蛇过后,就很难在接近目标了。

自制力是因为,我们在接近目标的时候不能因为他的

而意乱情迷,这是大忌。自然是用来去魅惑目标。我们会用不同的身份外貌去接近不同的目标,像我做的最后一个任务,那个男人疑心很重,送上门来的女人,主动勾引他的女人他会留下,但是他也会让他的保镖守在旁边,这也是为什么我这么恶心他的原因。所以我摆出高姿态,让他先对我感兴趣,然后有意无意的露出个单纯迷茫的眼神让他以为我故作高傲,只是想找一个好点的男人,这样难搞定的女人,身为一个有地位的男人怎么会放过。而他先主动,自然是没有了什么疑心!

有些事情做多了就成了自然,就像现在,我都不用刻意,只需几个抬眸,便可以勾住他们的目光,然后哪怕我跳的再差,应该也不会有人注意到了吧!更何况,我跳的还是很柔美的。而且这种不经意的抬眸,即会勾住他们的目光又不会让人觉得轻浮,反而有种楚楚可怜的味道。

随着音乐收了尾,旋转到空中的水袖缓缓的从空中落下,划过我的面颊,秀发,身上,最终落到地上,便对上了一片痴傻的目光。我淡淡的笑了,忽然一阵风袭来,一把剑冷冷的贴上我的脖颈。背已经贴到身后那人的胸膛,那人的唇贴在我的耳边,不着痕迹的低语,“别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