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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与宠偕行
万俟夜咏
3065

天朝的地势西高东低,在此疆域内奔腾的河流大多是东西走向,凌江也是如此,据说它发源于青藏高原上一座的雪山,只是那雪山的名字太长太拗口,大多数人都记不住。

凌江穿城而过,把因它而得名的凌江城一分为二,北岸是老城,南岸是新城,中间以宽十五米跨度近百米的凌江大桥相连。

老城是那种传说中的古老的城镇,有着青石条石砌成的高高的城墙,古色古香的城楼,甚至还有着镶满柳钉的两扇对开的青铜大门。当然,这道青铜门并非至古就有,近些年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也逐渐加快,尤其在那里大城市里,那些被快节奏生活压得快喘不过气的人,纷纷开始寻找缓解压力的方式,于是旅游业蓬展起来。

清新美丽,让人乐而忘返的自然风光,或是有着舒适悠闲慵懒氛围的古镇就成了那些人的首选。镇政府为了发展本地的旅游业,斥资铸造了这道青铜大门,代替以往那早已斑驳掉漆的腐朽的木门。

为了能跟周围的环境融为一体,这道青铜大门特别做了做旧处理,门上铜绿遍布,显得古旧而又自然,跟两旁明显有着风化痕迹的城墙配合得维妙维肖,就跟它从来就亘古长存一样。

凌江城有文字可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一千年前,而老城本身据说是修建而六百年前,也算得上是历史悠久了。漫步在老城时,随处都可见到那些风化斑驳老旧的岁月痕迹,当然,你也可以称之为古意盎然。

街道非常的安静,静得让你能听见自己的脚步声,老城的居民日复一日地重复着自己的营生,偶然响起的话语声衬得街道更显寂静。

一步一步地走在青白石板街上,聆听着脚下轻微的足音,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油然而生,纷杂紊乱的心绪也会跟着沉静下来,确是一个息心休憩的好去处。

凌江城周围的环境不错,青山连绵,绿水徜徉,时不时还是认识的不认识的袅闪现,可以说得上是风景优美了。

遗憾的是,这般物美地灵的所在,就没有出现过一个值得史书大书特书的人物。这里没有揭竿而起的起义首领,没有威名远扬将军将领,也没有文采斐然的仁人志士,甚至也没那份幸运迎来那些青史留名的文人骚客,借助他们的生花妙笔留下有关自己的只言片语。

纵观洋洋洒洒五千年的天朝史,你会痛苦的发现,里面连凌江的名字疤疤都找不到,唉……

总之,这是一个小小镇级城市,天朝无数的镇级城市其中的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一地方。

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科场。即使是凌江人也不是人人都喜欢老城里这般清静无为的生活方式,他们更向往大城市那种五光十色,灯红酒绿的生活,于是凌江新城就应运而生的。

这里有着开放式的城区,这里有着林立的高楼大厦,这里有着琳琅满目的商品,这里有着一掷千金的夜生活……无论白天还是黑暗,这里总是忙碌的,喧嚣的,充满了繁华与躁动。

在凌江老城,郑姓是大姓,在目前近万居民中,起码有半数都是这个姓氏,郑意家所在的那条小街上,更是从街头到街尾,通通都姓郑。不过这儿没有祠堂,也没有所谓的族谱,人们也不知道他们五百年前是否是一家人。

郑意他们家祖上到底是土生土长的凌江人,还是外来人口早已无据可考,就连屠户这个职业究竟在他们家传承了几代也没人能说清了,只是听街尾的七阿婆说起过,她小的时候,曾听她爷爷说过,郑父的爷爷的爷爷,就是干这个行当的了。

七阿婆是个孤寡老人,她的一生就是老式妇女悲惨一生的写照,年纪轻轻就守了寡,中年是又经历了丧子之痛,含辛茹苦地把小孙子拉拨长大,谁知道又是个短命的,为此,老人差点哭瞎了眼。

以前,老人家是靠给左邻右舍做些针线活糊口,像郑意家这样家里没有女主人的可是大客户,因而两家走得比较近,关系还是挺不错的。只是老人眼睛哭坏事后,针线活是不能做了,居委会将她的情况上报了,目前她就靠着政府的救济跟街坊的帮衬过活。

郑父为人实诚,从不做那短斤少两的缺德事,猪肉价格公道,童叟无欺,更是指哪割哪,说要多少就是多少。

不似某些人,你明明只要那么多,他偏偏要给你多出过一两二两的,可别说什么拿捏不准之类的屁话,当别人都是傻子啊,要真是拿捏不准,那肯定是有多有少了,那要每次都多,从来不少的这种状况,他要如何自圆其说?

终上所述,郑家的猪肉铺子那叫一个生意兴隆,来来往往的都是熟人回头客,再加上郑父数十年来雷打不动的习惯——每天只杀一头猪,因此,他们几乎天天不到11点就可以收摊了,生意特别好了,更是十点左右猪肉就卖完了。

一番迎来送往后,铺子里暂时清静了下来,父子俩也可以坐下歇歇气,喝口茶水了。

郑父喝了口茶水,看了眼郑意胸前鼓鼓的衣袋,问道:“你衣袋里装的什么呀?鼓成那样?”他一早就好奇了,只是没来得及问。

“啊,是绿毛。”郑意闻言先是愣了一下,而后回道。

噗的一声,郑父吃惊之下,一口还没来得及咽下的茶水对着儿子就喷了出来,人也被呛得直咳了起来。

这时,父子两人同坐在一根长条凳上,前面又是肉案,郑意没法向旁边闪躲,只得扬起右手护住脸,身体也竭力后仰,即使如此还是有些茶水溅到了他的右侧眉眼处。

郑父很快止住了呛咳,惊诧地高声道:“绿毛?你怎么想起把它装衣袋里去,也不怕闷坏它?”

“不是,”绿毛可是妖修,哪那么容易窒息?郑意先回应了老爷的第二个问题,而后抬手用手背擦过眉眼处的茶渍水痕,这才极其认真地看向郑父,回答了他的第一个问题,“我不放心让它离开我的视线。”

郑父呵呵大笑,边笑边伸手揉了一把浅浅的小平头,直直的头茬划过掌心,有些刺刺的感觉,“你小子这两天是依赖症发作了,昨天见到老爸就哭,今天又舍不得绿毛?”

“我哪有哭了?我只是眼睛红了好不?”郑意抗议道。

“哦?眼睛红了跟哭了有区别么?”郑父又是一阵大笑。

“当然有,”不服气的郑意正要跟老爸辩一辩眼睛红了跟哭的区别,胸前骤然一动,郑意心下一喜,低头一瞧,只见绿毛毛茸茸的小脑袋瓜子正从胸前的衣袋里伸了出来,还冲着郑意打了个呵欠,嘴喙张得大大的,郑意甚至都能看见它深深的喉咙。

“嗨!早上好,”郑意开心地跟它打了句招呼,“早饭想吃什么?”

“鸭屁股。”绿毛豆大的双眼亮闪闪的,满含期待的望着郑意,那小眼神儿,简直能开出花来。

郑意却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说是要吃昨晚的卤鸭么?”

“不是卤鸭,只是卤鸭的屁股。”

绿毛语气认真地更正着,随后从衣袋里一飞而起,郑意条件反应地抬起右手,让它停在自己的手背。

站妥的绿毛伸展着翅膀抖动着,试图将有些的羽毛理成原状,同时嘴里说着:“我决定把它列为食谱里的又一最爱。”

“哦,那你另一最爱是什么?”郑意一边抬手轻轻地梳理着绿毛的羽毛,一边顺着它的话题说下去。

有人效劳,绿毛也懒得自己折腾了,收起翅膀,缩着脖子,小眼睛也微微的眯了起来,一副看上去很舒服的样子,小声的嘟囔着:“当然是松子啦!那是所有的坚果里最香的。”

“这样啊,”郑意点了点头,也不知道是同意它的话呢,还是怎么的,“鸭屁股现在是吃不到的,你也知道烤腊叔一般都是上午卤菜,午后才会炸鹅炸鸭,现在想买也买不到啊。”

“也是!”绿毛顿时沮丧了,毛色似乎都黯淡了几分,声音也低得细不可闻。

郑意仔细地将某鸟身上的羽毛梳理整齐,这才笑道:“不过,咱们可以去买你另一个最爱呀。”

绿毛立刻跟打了鸡血一般兴奋起来,羽毛都熠熠生辉了,伸翅拍拍郑意的手腕,道:“你真是越来越贴心,不枉我陪了你那么多年。”

郑意笑笑站起身来,没接它的话,而是转向正在肉案后忙碌的郑父高声道:“老爸,我跟绿毛出去一遍。”

绿毛一醒过来,就把准备跟自己长篇大论的儿子的注意力瞬间拉了过去,好像都忘记了他这个老爸的存在的,不得不说,那时郑父的心里还真有些不是滋味。

那时他的感觉就跟幼年麦芽糖被同龄的小孩子抢走时的感觉差不多,一样的委屈气愤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