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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1章 真晦气
重生之庶女弃夫
王昕凝
3179

第11章 真晦气

是她还接受不了这突如其来的穿越,还是她被未来的迷茫给迷蒙了双眼?

正神游天外,红玉杏的话打断了李四贵的思考:“我还是觉得……你这样冒昧的创业,没有一个强大的后台,是不行的……”

“你……你真晦气……红玉杏,你变了……”李四贵再次气结。以前,红玉杏不管大事还是小事,都是听李四贵安排的,是什么时候起,她竟然置疑起李四贵的能力了呢?她为什么非要刚愎自用固执己见呢?

“其实,虽然这里是一个架空的时代,我们所知道的历史在这里都用不上。但是,我们好歹熟记过很多诗词,在这个以诗为荣的古代,还是有些用处的。”红玉杏在心里念叨着,这是最后一次劝说,最后一次!红玉杏虽说已经很是厌恶李四贵,但是好歹前世是夫妻一场,再加上最近几日红玉杏也承蒙李四贵的细心照料才不至于饿死街头,故而,红玉杏还是想着能让李四贵少走一些弯路的,“我的意思是,如若你先去永平县县令那里应聘个一官半职,等到在永平县立了足,再研究开店的事,岂不是更稳妥一些?”

反正李四贵与那林惠娴也是有夫妻之缘的,前世,他们相遇太晚,所以林惠娴先走了一些弯路,被纨绔子弟害的没脸见人,才做了李四贵的平妻,又因林惠娴心高气傲不甘心做侧室,为了被扶正才丝毫容不下红玉杏的存在。

如今,还是快些让他们见面的好,若是他们一见钟情直接陷入爱的漩涡,红玉杏也算是做了一回大媒人了。

“永平县衙门?”李四贵先是愣了一愣,继而,他冷笑道,“我知道了,你不是差一点就做了林家公子的小妾吗?后来,愣是被人家给嫌弃了。怎么,你还不死心,想把我安排到衙门里,也好帮你打探林公子的消息?”

李四贵的联想能力忒他娘的丰富,他做出恍然大悟状,而后鄙视的看向红玉杏。

“不愿意就算了,我懒得再跟你多费唇舌。”红玉杏说得累了,索性不再做那苦口婆心的老好人,她一步蹿出了屋子,离开时,最后说了一句,“我去找地方打工去了,回见。”

红玉杏昨晚想了一夜,在这个古代,二十岁已经是一个老姑娘了,以她的年龄本就难嫁,何况她又是个声名狼籍的人!

克母克侍女、和下人私奔过、连做别人小妾都遭人嫌弃、如今她名义上还是那个老色鬼的老婆!

老天爷,不带这么狗血的!这一团乱糟,摆明了是要让她孤独一生找不到伴侣了!

想想这重活一世,竟比前世还要凄凉。前世的她,虽然吃过很多苦遭过很多罪,起码她相信爱情也有伴儿有自己亲爱的宝宝,所以再怎么困难也有熬下去的勇气。可是今生,她看透了太多明了了太多,

反而茕茕孑立孤影自怜的好生可怜!

红玉杏知道,古代的女子找工作,除了给大户人家当丫头之外,便没有什么好去处了。

心里未免有些不爽,思量再三,决定将自己扮成男装,那样,可以免去很多麻烦。

在这个柳华村住的时间不短了,村里的大叔大婶兄弟姐妹们很多都已经认识,所以,红玉杏不想在这周围做事,便雇了马车,往城里的方向而去。

找了几家店,本想帮人家算帐,结果,没有哪个东家愿意用不知根底的人结算帐目。

可惜了,古人的记帐和算帐方法都那么愚笨,却怎么就碰不到一个招贤纳才的伯乐东家,肯赏识一下红玉杏这块来自于二十一世纪的金镶玉呢?

就这样一家店一家店的问去,最后都被“扫”了出来。

烈日当空,应该已是未时了,红玉杏早已又累又热又饿,她在心里忍了一遍又一遍,决定今天再跑这最后一家店。

进了店门,小二忙不迭的过来招呼,但一听说红玉杏是来找事做的,小二的脸色就立刻难看了起来。

红玉杏又不是不会察言观色,她连忙告诉小二,这事不必急着给她答案,只要帮她留心一下帮她跟东家好好说一下也就是了,红玉杏可以耐心等待几天。说完,为了和小二套些感情,红玉杏又点了饭菜,在这里简单地用了午餐。

这里邻街而建,还是比较热闹一些的,又正好是午餐时间,来来往往的人,便也不少。

红玉杏无所事事,想在这里多逗留片刻,故而用餐的速度极慢。

过了一会儿,见一个手拿胡琴的女孩子上了楼,在一个角落唱起了小曲儿,一曲唱完,便拿一双眼睛可怜巴巴的流转在吃饭的众人之间。

一个手拿胡琴的女孩子上了楼,在一个角落唱起了小曲儿,一曲唱完,便拿一双眼睛可怜巴巴的流转在吃饭的众人之间。

红玉杏自顾不暇,也没有什么钱来做好事,故而,只顾低头缓缓的吃饭。

可是正在此时,电视上常演的那种地痞恶霸出现了,一共四五个人,走到唱曲儿的女孩面前,将女孩子好一顿羞辱。

红玉杏不敢管闲事,因为人家人多势众,况且一个个虎背熊腰的。

而各位食客,也都是呈现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皱着眉头,静静隐忍着。

小二听到了那几位爷的喳呼声,也早已经吓得躲的远远的,不敢再露面。

那几个地痞恶霸越来越过份,边动手动脚的调戏小姑娘,边发出一阵阵yin笑声,小姑娘不堪忍受羞辱,想要跳楼却被他们及时扯住……

“住手!想闹事,也不看看这是谁家的店!”店门突然“嘭”的一声被推开,一个英俊潇洒的书生走了进来,后面,则殷勤的跟着店小二。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们如此行事,实在是龌龊!”书生快步走到几个地痞身边,义愤填膺地指着众人。

而旁边的红玉杏,赶紧伸长了脖子向事发地点望去。

这一望可不要紧,红玉杏竟然破天荒的望见了亲人--大哥红瑾黎!

哇,多日不见,黎哥儿仿似更加帅气了!

发冠还是那么齐整,衣服是浅浅的颜色,一尘不染。手中,一把折扇,边铿锵有力的说着话,边用合上的折扇把几个地痞一一点到。

红玉杏怕黎哥儿吃亏,连忙起身奔上前,这时,却发现,房门再次开启,又走进来两个锦衣翩翩的公子哥儿,口中说着:“是谁这么大胆,敢跑到德馨楼里来闹事?”

几个地痞原本正打算磨拳擦掌的教训黎哥儿一顿,突然看到了随后赶来的两个年轻男子,竟立刻露出的恭维的神色。

“哟,这不是林公子和鲁公子吗?真巧,你们两位爷怎么凑到一块儿了?”几个地痞无赖脸上的狰狞立刻隐去,齐刷刷露出了谄媚的笑意。

“认识爷就好,”其中,一个身着靓蓝色衣服的男子早已快步上前,轮起巴掌,挨个赏了地痞无赖们几巴掌,直打得脆生生,响当当的,却见地痞无赖们不但不还手,还恭恭敬敬的垂手低头,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你们定是不知道,这是谁家的店。此刻,我便告诉你们,你们给我听清楚,这是红家庄庄主红广陵的分店,日后,你们要是再来闹事,小心鲁爷爷剥了你们的皮。滚!”

“鲁爷爷”年岁不大,应该只在二十岁上下,那张脸,巧笑倩兮的,任是发起火来,也没有那种凶巴巴的感觉,反而油腔滑调,嘻皮笑脸的。

“不是,鲁爷爷,”地痞无赖中还是有一个人‘勇敢’的站了出来,先是冲‘鲁爷爷’点头哈腰的陪了几声笑,然后低声下气的说道,“红家的店,怎么会引来您一个堂堂知府家的公子来给他们撑腰呢?还有林知县家里的公子,也没听说你们几人认识啊?呵呵。”

“我们今天在峰亭山脚下办了一个诗会,都是刚刚认识的。这已是中午了,红公子出资邀请所有才子都到红家的酒馆用餐,在峰亭山附近,还有一家‘仙铭’酒馆,也是红家的产业。”姓鲁的年轻公子手里也有一把折扇,他挑挑秀美的眉毛,用折扇狠狠的敲了同他问话的地痞无赖的头一下,“害得红公子大热天的赶过来,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你们赶紧给我滚蛋,滚得远一些!”

“是是,我们滚……”几个人果然应声而“滚”,忙不迭的下了楼,匆匆而去。

“鲁兄,多谢相助。”黎哥儿见鲁公子一出面,事情这么容易就解决了,心下自是欢喜。

早就听说鲁知府家的公子喜欢微服到处逛荡,不过鲁公子倒不是为了体察什么民情,而是喜欢罗猎各色美女。

今天,鲁公子又以平民家的书生为名在峰亭山下办了一个诗友会。还是黎哥儿消息灵通,提前得知了举办者乃是知府家的公子,为了攀附一下权贵,以便让自己的生意节节攀高,黎哥儿很是大方的包下了所有才子的午餐。

而林知县一向极有眼色,他也查到了知府家的公子的行踪,便令自己的儿子林西诺也来参加了诗会。

林西诺与黎哥儿向来认识,见面后自然亲切攀谈。而鲁公子心中赞叹着黎哥儿的慷慨,自然也是与黎哥儿亲近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