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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姐姐,别抢我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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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

“兰兰,迎新晚会还有一个小时就开始了,这些麦克风的线你帮我分开,求你了。”唐梦笙只有在求她的时候,才会叫好友的小名。

打个杂,做个体力活,也不算是委屈。可是皇甫小兰抽着眼角盯着那团好几根好几米纠结到一起分不出谁是谁的电线头痛不已。好吧,为了友情,牺牲一下也无所谓,反正她也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

从高中起,她就好像是唐梦笙的手下,其实自己是不想的,就是拉不下脸去拒绝,每每就听之任之,被折腾得颠来跑去。

高考前夕,唐梦笙还为了和男朋友和好,把她拉出去当借口;结果那个男人倒是吃饱喝足后,拍拍屁股走人,遗憾地道一句:感情的事,不能勉强,梦笙,我祝你幸福。然而,她呢,可怜又可恨的皇甫小兰则是在附近的便利店带了几个小时,后来还因为不买东西,被人家店员撵了出去,唯有借着狭窄的雨遮躲避上天落下的泪水,浇个半湿,冻得病了整整一周。

她总是不好意思,而唐梦笙永远都不会不好意思。皇甫小兰最终还是颓丧地帮所谓的友人整理又脏又长在仓库里不知道塞了多久的麦克风及电线。

“哎呀……”才弄了没多久,她就低呼一声,抽回手去。

一道一厘米左右长短的伤口划在指肚上,不大,却一个劲儿地汩汩冒血。条件反射地去吸吮,才想起手上的尽是灰尘,嘴中的味道不仅是血腥,还有苦涩。

是她太死心眼,还是唐梦笙太随便?

“喏,”一个身影在身边蹲了下来,皇甫小兰刚抬头去瞧,男人就自动自觉地牵过她素白的手,放在膝盖上。

人文学院的名人李元青正小心翼翼地吹抹掉她伤口附近的脏污,又利落地从衣兜里掏出长方的物什,在她的手指上留下印有kitty猫头像的创可贴。

“我弹吉他的时候,经常划伤。”细高俊朗的男人拍拍适才放到脚边的吉他,冲着她露出洁白的牙齿,“或许是我皮肤太过水嫩了吧。”做完这一切,他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打量着她,温柔地道:“有备无患总是好的,你……”

在皇甫小兰以为帅气的李元青可能要伸出手拉她一把的时候,他又开口:“你的眼睛真漂亮。”

或许是她认为他在开玩笑,也有可能是被那笑容迷得恍惚了神智,皇甫小兰没有在一他前面自夸的话,反而将对她的称赞牢牢记在心上,随着他而翘起嘴角。

迎新晚会如约开始,她等了好久,犹如等过了一辈子,李元青才姗姗出场,歌声未出,全场就爆发起女生的尖锐刺耳的叫嚷。

唐梦笙站在皇甫小兰身边摇晃着夜光棒,跟着瞎起哄。皇甫小兰在好友耳边喊了至少三遍,对方才听清楚她的问话。

“我的老天!”唐梦笙的回答被淹没在疯狂的唤声当中,可她还是每一个字都不落地听到了——“那是人文学院的院草,李元青!皇甫小兰,你太宅太out了,配计算机学院的那些呆子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