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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尘世,缘聚
三生三世之忘川河畔
赵懒懒
3784

青云山下,青云城,青云城上首富余老爷家出生了一个女婴,眉目清丽,小脸乖巧,只是在胳膊上有一红色胎记,红色胎记细看,好像是一尾金色的小鱼。

余老爷格外喜爱这名女婴,取名“余笙。”

余笙从小聪明伶俐,乖巧好学,深得家人喜爱。

可惜余老爷余夫人太过宠溺,导致她带着几分调皮任性。

比如,她会在王管家熟睡的时候,拿来毛笔,将王管家的脸画成一只癞蛤蟆。

又比如,她会在丫鬟茵茵的茶里,撒上几抹辣椒片,辣得茵茵眼泪连连。

好在,她的这些调皮任性,都不伤大碍。

但是最近,余笙闹了一件事,引得大家头疼连连。

那事本是一件好事,关于余笙的终身大事,本来婚姻大事向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而余笙偏偏要自己做主,自己寻求真爱。

余老爷看好了一大户人家的公子,人也是一表人才,俊美不凡,家里更是家财万贯,跟他们家也可以说是门当户对了。

可惜了,这余笙偏偏不爱。

余笙不仅不愿意,还给自己找了个借口,“爹,笙儿最近路过书院看到一大群的青年才俊,在里面读书学习,甚是羡慕。笙儿也想去学点东西。”

余老爷摇头连连:“你呀你,我让你去成家,你倒好,偏偏想去读书。哪有女孩子读书的理儿?”

余笙道:“爹,难道你不知道吗?读书可以知廉耻,明是非,懂人情,识大礼。”

余老爷觉得余笙说得也有几分在理,可是他还是想不通,余笙为什么非要读书?

“那你不去书院读书,一样可以知晓这些礼仪啊。家里请的先生,不都教过你一些礼义廉耻啊。还有你为什么偏偏非要在给你指婚的时候,跑去念书?”

余笙道:“爹啊,家里的教书先生教得不够精,不够好。难道你没有听说过吗?你给我找的那户人家的公子宋子铭,也是一个饱读诗书的男人。既然你想让我嫁过去,同他百年修好,那么我总得要跟他在思想上有所共鸣吧。不然,他谈江山明月清时,我只会说我腿短又粗?”

这时候余夫人推门而入,她也是知晓了余笙的想法后,特地来劝说余老爷的,“老爷,既然笙儿暂时不想成婚。想学习,你就让她去吧。当初你喜欢我,还不是喜欢我的才思过人吗?其实女孩子多学点东西,也挺好的。”

余老爷本还在犹豫的。

余笙狡黠一笑道:“爹,你就让我去学嘛,笙儿只学一个学期,学完后,便乖乖听爹的话,老实嫁人。”

余老爷见状,只好答应。

夜里,丫鬟茵茵在服侍余笙的时候问道:“小姐,你为什么要在快要成婚的这个节骨眼跑去读书呢?”

余笙答:“当然是勤奋好学了。”

茵茵摇头:“小姐你骗不了我。你不是那种爱学习的人。”

余笙掩嘴一笑,“我确实不是那种好学的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那种手捧书卷的男人。一生书生气,多儒雅,多帅气。”

茵茵嗬嗬一笑,“我懂了,小姐你是想去书院物色自己心中的如意郎君。”

余笙点头,把手搭在茵茵的肩上答:“你猜中了其中之一。”

茵茵疑惑:“那别的原因呢?”

余笙道:“我听说呀那个宋子铭宋少爷,也在得益书院念书,我这次去就是为了去看看这个男人到底如何?是不是真的如大家所说的那般,才貌双全。”

茵茵问:“你居然不相信老爷夫人说的话,老爷那么疼爱你,怎么可能不给你找一户好人家呢?”

“这不是不相信。老实跟你说吧,你知道王管家吧,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英俊帅气,博学多才。而小儿子呢,因为小时候头部受伤,长大后,智力一直处于孩童状态。后来,小儿子到了娶媳妇的年纪了,可是却迟迟找不到合适的对象。但是王管家就想了个法子,在给小儿子找媳妇的时候,就说是给自己的大儿子找,最后导致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就傻乎乎的嫁了过来。最后,天地拜了,姑娘入洞房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嫁的是小儿子。可是呢,这没办法了啊,天地已拜,已经嫁过来了,那么就只有认命了。”

余笙说这些话的时候,仿佛是自己亲眼所见一般,描述的绘声绘色。

茵茵愣了愣,“小姐,你知道的好详细。如果我不知道你是我小姐,那么我肯定会以为你就是那嫁给傻儿子的姑娘。”

余笙白了一眼茵茵,从袖中掏出一个香囊道:“这次我专门绣了一个香囊,就为了遇到心上人时,送他一个定情信物。”

茵茵看到香囊在自己面前晃了又晃,只见上面绣着两只野鸭子,再抬眼看看小姐那得意的眼神,她真不忍心说出真相,那是野鸭,不是鸳鸯。

三日后,余笙带着丫鬟茵茵来到了镇上有名的得益书院,书院的院长是余夫人的旧友,在余笙来这念书之前,余夫人都已经派人打好了招呼。

这余笙去,只管念书,别的便什么也不用担心了。

当余笙看着得益书院四个大字时,内心一阵澎湃。

从她有记忆起,她就一直梦到这么一个男人,手捧经书,儒雅温柔的看着她。

她的梦非常清晰,梦中的男人,有着一张温润的脸颊,他常常在她的身边看书,有的时候,还会做一些桂花糕喂至她的嘴边。

其实她来这得益书院最真实的目的就是想知道自己到底能不能在这里遇到自己的梦中人。

她知道,梦中的男人喜爱读书,那么寻他,就得到整个青云城中最好的书院来寻。

当她走进书院的时候,院中书声袅袅,教室中的青年才俊们见有人来,纷纷侧目观望,只见是一个模样乖巧的小姑娘,激起他们心中情愫一片又一片。

这得益书院是全城最好的书院,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教育理念是有教无类,不管男女,只要你好学,只要你的才识能够达到他们书院的要求,都可以进来学习。而且学费是全城最便宜的,但是师资力量,以及环境却是全城最好的。

余笙进去的时候,学生们正在上古琴课,教课的老师是一个漂亮文静的姑娘,年约二十五六。她一袭淡蓝长裙,清新飘逸,惹得余笙遐想连连,好漂亮的古琴课老师。刚来的时候,听说过她,好像这个老师叫温雅琴。

这个温雅琴老师她早就有所耳闻,传闻她琴艺一绝,教出来的学生大部分都考上了宫廷御用乐师。

她对古琴向来情有独钟,对宫廷乐师,从小也有所向往,再看看眼前这温雅琴,内心更是生出几股钦佩与喜爱。

古琴课老师见是余笙,放下手中的古琴,向同学们介绍道:“这位是新来的同学,余笙。以后就是大家的同学了,你们可要好好照顾这位小姑娘。”

其中一个面若美玉的男人起了身,特别有礼的给余笙搬来桌子放在自己的身边,还用手帕擦了擦,“余笙小师妹,你就过来跟我坐吧。”

余笙见此人太过热情,她也不好拒绝,于是便走了下去,同他一桌。

课后,两人在闲聊时,她才知道,对方叫宋子铭。

而这个男人就是爹爹看好的女婿,只是还没来得及去他家谈及此事,她便要求来此书院念书学习了。

余笙在心里小声嘀咕,还好没有先行提出,不然此刻在书院遇到,免不了一顿尴尬。

看样子,他也不知道自己家有意与他交好,因为他一直都是客客气气的把自己当做小师妹看待。

并没有露出过多的亲昵与讨好。

这个男人,虽然谈不上爱,但是也不讨厌。

而且他给人一种大哥般的温暖与舒适。

她在这里学了一段时间后,发现课程还是比较难懂,自己的知识还是比较浅薄。

尤其是后面坐的男人朱浩,更是一身俗气,没事就看小人书,到处欺负人。

班上还有一个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容貌美丽,不过太过刁蛮任性,特别轻视人。

还有一个学友跟宋子铭关系不错,叫岳林,善于作画,诗词歌赋也是非常精通。

其他的学友,她也没有多做来往,就是路过时互相笑笑以示礼貌。

班上还有一个位置,也就是岳林旁边的位置一直空着的,她听身边的人说,那个学友每个月都有一段时间,不会来教室上课,但是成绩依然很好。

余笙觉得这里除了朱浩,其他的人,可以说是文采斐然了。

她觉得自己跟他们比起来太过平庸,她还是要好好学,不能丢了家人的面子。

一日,因为白天学了很多东西,余笙对有些诗词不太能理解,于是到了晚上便去了图书阁看书。毕竟她是靠母亲的关系进来的,而她再怎么懒惰,总不能丢了家族的脸面吧。她觉得不懂还是要学的。

当她走进图书阁的时候,正好跟一个白衣飘飘的儒雅男人撞了个满怀,白衣男人手中端着水盆,显然是在图书阁打扫卫生,只是这好生奇怪。

这男人明显穿的是书院的衣服,可为什么却要干书院员工干的活呢?

因为初次见面,也不好开口询问这些。便微微一笑以示礼貌。

倒是白衣男人开口了,“余笙姑娘好,在下书院学生林墨白,跟你一个班。”

余笙愣了愣,“那我平日怎么见不着你啊?”

郎朗月光,映着林墨白好看的眉眼,他眉间仿佛渡了一层金光,他缓缓开口道:“这几日书院杂务太多,于是在下便放下了几天的学业,在书院打扫。”

此刻,传来一个嘲讽的笑声,“呵呵,分明就是你小子穷,交不起学费,想以勤工来罢免学费罢了。还把自己表现成一个勤劳的为书院着想的好学生。你这脸皮厚得可不是一般了。”

余笙闻声回头一看,她认识来人,也是一个班的,好像就坐在她的后面,叫朱浩。

余笙见来人如此奚落林墨白,内心十分看不惯,本想替他出头,不料林墨白昂首挺胸,一脸正气道:“学友说笑了,这学期的学费,我已经交完了。我是看在林姨最近琐事太多,才想到能帮一点是一点的。还有,虽然我家境清贫,但却不是贪图便宜不思进取之辈。绝不会像某些人拿着家中大把的钱财只为来书院混一个才华横溢的好名声而已。我来书院既不是图他的名声,也不是图他的环境,只求一个好好读书,增长才能的机会。”

此话一出,朱浩面露愠色,拂袖而走道:“知道你口才好,我说不过你,但是咱们走着瞧。穷小子一个,还在那里假正经。”

茵茵听了这番话后,对林墨白也赞叹连连,她小声在余笙耳边道:“好聪明的公子,不卑不亢。面对富贵,既不攀附,也不认怂,有礼有态。”

余笙只是淡淡点头,望向林墨白的眼光,发出了几许赞赏。

两人分别后,余笙便进了图书阁看起书来,看着看着,眼睛有几许困倦。而茵茵在一边直接睡着了,余笙想,要不直接回去得了,明日再来学习。

正欲开口,突然听到西院女子睡房发出一丝尖叫,“救命啊,有色狼……”

作者有话说

你们猜猜,色狼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