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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世魅魂
倾世魅魂
胡捷婕 著
责编: 创意多多 

女尊女强

类型

15.32万

已完结(字)

本书由九阅小说发行
©版本所有 侵权必究
指南
第1章
倾世魅魂
胡捷婕
3152

她是谁,她是优秀的女军人张凌,还是陷在漩涡中的千金女莫怀凌,他们随意摆布她的人生,她偏要从夹缝中创出一片天地,成为自己的主宰。

猛地张开眼睛,张凌的心剧烈地跳动着,本能的恐惧感萦绕不去,眼珠子死死地瞪着,呼吸急促,手颤颤巍巍地抬起来,摸着自己的身体和脸,都在都在,没有缺胳膊少腿,脸上也是光滑的。

爆炸的时候,她的全身似乎都撕裂开来,整个人扭曲变形了,战友们焦急的喊声就在耳边,她却无法回应了。还以为死定了,没想到还活着,真是幸运啊,这份幸运甚至是不可思议的。

上一秒她是庆幸的,露出了微笑,可是下一秒她却诡异地盯着自己的双手,难以置信地翻来覆去,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不是她的手,她的手没有这么白,跟葱白似的,也没有这么细嫩,好似上好的羊脂玉,通透滑腻,细长的手指上还涂着鲜红的丹蔻,美极了。

她的手心满是茧子,手背上还有多处伤痕。对于女人来说,那些是不完美的象征,但是对于军人来说,这些是她的荣誉和骄傲。

这么美的手长在她的身体上已经够让她疑惑的了,再瞧瞧这一身华服,宽大的袖子,绣着精美的花边,质地,贴在肌肤上就舒服地就像是第二层皮肤,实在令人吃惊。

眼神一暗,叹了口气,她自嘲般地笑了,忘了自己曾经也是个千金大小姐了,忘了自己曾经也是锦衣玉食。

自从妈妈生病去世以后,家里人都变了,爸爸变得比以前更严肃,哥哥干脆常驻部队不回家了,她是变化最大的那个吧,剪掉了秀美的长发,不再跳舞,不再碰琴棋书画,扎扎实实地把自己投入了部队。

张凌曾经和战友们埋伏在泥坑里三天三夜,就为了埋伏一伙毒贩,耐磨的军服被泥浆浸湿,又被太阳晒干,就跟被打了石膏一样,僵硬粗糙,别提有多难受了,可她硬生生的忍下来了,就怕人说她的闲话,吃不了苦,受不了累。

她不愿意别人说她是靠着家里的势力才能在军队里混着,也不愿意别人动不动就拿她爸说事,她不能给家里丢人,也不能给张司令员丢脸,无论什么困难,她都得扛着,受着。

这次的任务是她主动申请的,最危险的地方,她去,最危险的任务,她接,最危险的人,她去对付。她不是不怕死,只是想让爸爸也能高看她,而不是觉得她进入部队是在胡闹。

以前她为了让妈妈开心,让自己成为一个大家闺秀,后来又是为了让爸爸开心,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可是到头来,她都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了。

那个炸弹飞过来的时候,她怔住了,强烈的光在眼前散开时,她还想,那个严肃的人应该满意了吧,她的女儿要牺牲了,他一定也觉得光荣。

摇摇头,她不想回忆苦涩,还是担心一下眼下的境地吧,这里不是她的家,不是部队,也不是任何她曾经去过的地方,完全的陌生感。呼吸间鼻腔里充斥着腐臭的味道,夹杂着原生态植物混合雨水的气息,耳边是滴滴答答的落水声,清晰透彻。

张凌挣扎地想起来,只是稍微移动了一子,强烈的痛楚就从胸腔蔓延开来,她低沉地溢出了一句

:“啊……”常年忍受各种伤痛的她拥有强大的忍耐力,只是低呼了一句,硬撑着从冰冷的地上爬起来。环顾四周,这里是哪里?

她看了眼的岩壁以及潮湿覆盖着青苔的石块,茂密的枝叶遮挡住了阳光,让这里变得幽暗阴森,不时有虫蛇从洞穴出来活动,怡然自得,丝毫不畏惧人类的出现。胸口尖锐的疼痛一直消散不去,应该是肋骨断了。

她撕下裙摆上的丝绸,把疼的地方固定住,防止错位,就怕断了的肋骨会刺进内脏。靠在的岩壁上,她用手压着胸膛小心翼翼地呼吸。

这应该是个谷底,不见天日,也无人来过,她怎么会出现在这么奇怪的地方,穿一身……算古代衣服吧,头上还挂着不少簪子头花的,不知道长得是不是原来那张脸,手都不是了,估计脸也不是了吧,难道她借尸还魂了?

虽然张凌平时忙得很,也是知道穿越这回事的,谁叫这年头流行呢,不知道的就落伍了。听得多了,有时候她也会做个梦,如果她真的遇到穿越了,她希望自己不要活得那么累了,找个安定的地方过着平静的生活,不为谁活着,也不为争光,就让自己开心。

正想得出神,肚子里咕噜噜地叫起来,提醒主人该进食了。她敲了敲自己的头,算了吧,真的穿越了,就她这不服输的性子,哪里过得了平静的日子。

她们张家的人天生就是爱冒险的,她的一身本事也不愿意就此没有用武之地。一个平凡的女孩子哪里会像她这么大胆,人生地不熟的,看到毒蛇猛兽也不怕,两眼放光,兴奋不已。真是想什么来什么,遍地都是吃得,动动手就行。

没有匕首,就拿头上的簪子当工具,一条黑色的长蛇很快就到了她的手里,利落地剥掉了蛇皮,忍着反胃生食,眉头皱了两下,不细嚼,一仰头囫囵吞下。没办法,谷底潮湿,根本就没有干的树枝供她钻木取火,而且她也怕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不愿生火。吃完了不怎么愉快的一餐,张凌决定上路了。既来之则安之,不管她在哪,都会过得好的。

为了方便行动,她把累赘的裙摆扯开,毫不矫情地脱掉了外衣,内衫虽有些单薄,但胜在轻便,也就不顾走光不走光了。头上的装饰也都被她一一清除,只用玉簪把长及背部的黑发完成髻利落地固定住,立刻感觉颈部压力减轻了,活动自如。

看得出这姑娘家境不错,绫罗绸缎又是珠花玉簪的,腰间里揣着的玉佩也不是凡物,沁凉通透。可是这富家女怎么会落在谷底的呢,是遭人迫害了,还是遇见匪盗了?万一这姑娘的家人寻来了,她要怎么应付?太累人了,多想无益,她还是赶紧找出路吧。

沿着小路边走边警戒,除了些小动物,没遇上麻烦。走出了一线天,前面的路就宽敞多了,空气清新,没了那股子霉腐味,眼睛眯了一下才适应明亮的光线,心情也开朗多了,把衣服都穿上,省得吓着别人。

不大一会儿,面前就出现了一片草地,种着不少树,开着不知名的花,白白的,小小的,淡淡的清香,风柔和地吹着,身心都舒坦了,竟然有些世外桃源的意味,就不知这树的尽头是否有那避世的高人住着隐庐,在等着有缘人的到来。

张凌放慢了脚步,把簪子紧紧地握在手心里,一种强烈的直觉让她意识到周围有人,她看不到,却能感受得到。不知是敌是友,她不敢贸然行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走了一会儿,对方似乎没有加害之意,反而像是在观察她,她惊起的汗毛就捋直了,看就看吧,又不会少一块肉。她慢慢地朝前行进,眼前映入了一座古朴的小屋,木质结构,不说破落,只能说是简单。

踏上阶梯,她礼貌地敲门:“你好,请问有人吗,我是路过的,不小心迷路了,想讨碗水喝?”屋里无人应答,她又敲了一次,还是无人,纠结了一会儿,她还是推开了门:“不好意思,我进来了。”

屋内的装饰也极为简朴,一张黑色的八仙桌,两把长凳,桌上放着一把水壶和两个杯子,墙壁上挂着一副书画,看着像是玩闹之作。一个老人骑着驴,手里拿着一袋烟,画得生动有趣,老人的情态尤为传神,美滋滋的。是美的,青山绿水,自由自在,换了她,也美。既然主人不在,那她这个客人就自己动手了。

拿起桌上的水壶,倒进了一个杯子里,大饮一口,一路走来,她都不敢喝水,嗓子眼早就冒烟了。水顺着喉咙下去了,她眼神一亮,这水好甜啊,又喝了一口,没急着吞下肚,在嘴里细细品尝,口舌抿着,确实和她喝过的水不一样,哪怕是最好的泉水也比不上这壶水,太好喝了。她喝了又喝,不一会就将这壶中的水喝完了。摇了摇,空了,她才甘心把壶放下,砸吧砸吧嘴,甘甜的味道还在口齿间流动。

喝够了,她摸出了那块质地相当好的玉佩看了一眼,应该够偿还主人的一壶水了吧。把玉佩放在桌上,说了声“打扰了”就照原路出去了。出了屋子,也不知道是不是水的作用,全身都有种飘然的感觉,脚步轻快不少,胸口的疼痛也少了几分。

一脚刚踩下楼梯,一句暴躁地吼声就冲进了她的耳膜:“丫头,喝了我的百花露就想走,想得美!”

张凌揉了揉被震痛的耳朵,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客气道:“实在抱歉,没经过您的同意就喝了您的水,您有什么要求就提吧。”这人没安好心啊,故意看着她喝光了才出来阻拦,摆明了是要她付出代价,吐她是吐不出,而且也舍不得,就看他有什么目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