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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与宠偕行
万俟夜咏
3074

漂亮的导购小姐面带着礼貌的微笑,一一为郑意他们介绍着。

白玉榴花杯,青玉莲花盏,就在郑意左右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该买哪个时,绿毛醒了,睡眼惺忪穿出衣袋,四处张望了一下,回望郑意问道:“你跑玉器店来干嘛?莫非要附庸风雅学人收藏玉器了?我劝你还是算了吧,你家那点家底,扔到玉石界里,连个水花都激不起来。”

郑意用食指点了点绿毛的脑袋,笑道:“你不是想用玉杯喝黄杯么?”

“给我买的,”绿毛一听顿时来精神了,残存的瞌睡虫也瞬间跑了个精光,漆黑的小眼亮得简直能放出光来,急不可待地问道:“在哪?在哪?”

郑意微抬下巴向前方示意了一下,绿毛回头看去,顿时嫌弃了:“就这普普通通的造型,没咐出彩的雕工,哪里符合我的审美观了?”

这话听得郑准嘴角直抽,得,这位鸟爷的口味可真高,也不想想自家主人上下三代都没有用过这东西,现下专程给它买,它还挑三捡四的,这脸皮怎一个厚字了得?

别说他了,就连旁边导购员小姐也是脸皮一僵,差点维持不住面上得体的微笑,不过她是在惊讶绿毛的灵性,还是惊讶绿毛的厚脸皮,他就不得而知了。

对这两人的反应,注意力全在绿毛身上的郑意自然没发现,他习惯性地纵容道:“那你自己去选吧。”

话音未落,绿毛就呼的一声飞了起来,开始在店里低空飞翔着,漆黑的小眼四处扫视着,全神惯注地搜寻着合自己心意的物什。

郑意自然是亦步亦趋地跟着,郑准长叹一声,无可奈何地跟了上去。

漂亮的导购员小姐也无声无息地紧跟在后面,不同于郑准的无奈,她看上去颇有些兴奋,听那只鹦鹉刚才的说法,呆会儿一准会选择一个高价位的杯子,这样一来,她这个月的提成又会多上不少,这般想着,导购员小姐嘴角翘得更高了。

果然不出所料,绿毛最终选定了一款大如盖碗茶盏俏色蟠龙杯,玉质为独山黄玉,有着白色的俏色。杯身采用浅浮雕雕就一只腾云驾雾的蟠龙,龙头气势昂然,龙尾活灵活现,纤毫毕现,而龙身却在团团云雾的俏色间若隐若现,分外的灵动。

郑意,郑准与导购员小姐都暗自点头称赞绿毛的好眼光,只是这价码也相当惊人,望着那标价牌上的一长串的零,郑意傻眼了,这要硬买下,真得要把家底掏空了。

一旁的郑准了也看直了眼,空中绿毛发觉到气氛不对劲,顺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立时也被那个价格吓着了,飞快地飞回郑意肩上,催促道:“我们还是回去吧,这玩意也太贵了,只要酒好,什么杯子不能喝啊?干嘛花这个冤枉钱?再说这又不是我最中意的杯子。”

“那你最中意的杯子长啥样?”郑意的语气有些漫不经心地接道,深深地看了那只蟠龙杯一眼,旋即转身离开,脑中的念头却快如电闪。

家里的钱是老爸几十年的积蓄,他若是就这么动用了,会良心不安的。不过他可以自己赚啊,记得前世时他为了满足妻子的金钱上的需求,每天杀两头猪都能卖个精光,节假日甚至还买上三头,只要他辛苦些,用不了三四年他就能挣到买下这只酒杯的钱。

下定决心立刻接过店铺,努力挣钱买玉杯的郑意,走路的脚步既轻又快,一点也没有刹羽而归的沉重与失落。

郑准眼见死党一脸若有所思的转身离去,就知道这小子又把他忘在脑后了,歉意地朝因为失去一桩生意而面色微沉的导购员小姐笑了笑,郑准很快跟上的死党的脚步,恰好听到绿毛得意洋洋地炫耀。

“当然是唐朝的夜光杯了,用蛇纹玉石精雕细琢而成,纹饰天然,杯薄如纸,光亮似镜,内平外滑,碧光莹莹,对月斟酒入杯,杯体顿时生辉,光彩熠熠,令人心旷神怡……”

于是这天之后,郑意过上了夜晚潜心修炼,白天拼命挣钱的日子,郑父起初还有些不放心,跟前跟后旁观了三天之后,对自家儿子的出色表现那叫一个满意,就差没说出青出蓝而胜于蓝的这种话了,随后也就放手不管,过上了自由自在的退体生活。

而在家背理论背得昏头转向,做模拟题做得头昏脑胀的郑准也时不时过来串门,发发牢骚,寻求寻求安慰,或是绿毛打击一番,就会再次充电完备,继续回家备战去。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就在郑准惊险万分地通过了理论第一考,暂时摆脱了让他焦头烂额的书本的那天下午,小街上发生了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事儿。

当时是下午两点过三刻,一出考场就马不停蹄地从市里赶回来的郑准,一回到老城,连家都不回,就直接杀到了郑意家里,死活要拖他一起去庆祝庆祝。那之前郑意刚收了摊了,正打算利用接下来的空闲时间继续潜修。

只是瞧着郑准兴奋异常的模样,忽然想起前世的记忆,对郑准与他来说,难的从来都不是第二考的小科目或是排在第三的路考,而是头尾的理论,心一下子软了下来,半推半就地被郑准给拖出了门。

两人这一出门,就瞧见从街头那边开出一辆半旧的白色面包车,把小街的街面堵得个严严实实的,这一下路人想要过去就只得走街边人家屋檐下的台阶上。

郑意与郑准都愣住了,要知道老城一年到头都能得出现一辆汽车,他们这条小街就更别提了,记忆里就从来没有出来过。

于是颇感新奇的二人就此站在郑意家的台阶上不动了,兴致勃勃瞧着那车不紧不快地徐徐驶来,郑准还嘀咕了一句:“这速度?有20码么?”

经地近半个月的潜心修炼,郑意早已将丹田里原本若有似无的魔气一点一点地凝聚了起来,变得日益清晰茁壮,噢不,用茁壮这词实在太过夸张,应该是丹田里的魔气在他的日夜勤修苦练之下,慢慢地以看不见的速度壮大着,虽然内视的时候不能清楚地看见,但是他的神识却也无比清晰地感觉到。

这一天天增涨的修为令他修炼的势头更猛了,不管白天黑夜,几乎是一逮着机会就入定修炼,几乎恨不得榨光自己的空闲时间。同时他也明显地感觉到自身的变化,他的力量渐涨,五感也比没修炼之前变得更加敏锐了。

即使在前世,经过五年强力劳动的他也得要全力施为才能将一头肥猪挂上铁钩,而如今,他只需要一只手就能轻轻松松地将它挂上去了。

他们这条街道虽不宽,却很长,不过郑意加强后的视力依然能透过挡风玻璃窗将驾驶室里的两人看得清清楚楚。

这两人年纪都不大,开车的那位长相平凡毫无出彩之处,郑意的目光很快从他身上掠过,看向一旁的副驾驶座。副驾驶座上的男人大约三十多岁的模样,留着一头过肩的黑发,此时并未束起,而是任其略微地落在双肩及后背,一张瓜子脸,肤色有点苍白,带着一股文人特有的清高,一看就是那种不会为五斗米而折腰的极富艺术气息的人物。

半新不旧的面包车慢悠悠地在离郑意他们十多米外停住了,车上的两人先后都下了车,那个艺术家模样的男人摸出了钥匙,打开了他近旁那户人家门上的挂锁,另一个人紧跟着上前拆下数块门板,然后打开面包车的后车厢,开始将车里的东西往门里搬。

“咦?郑米粉他们的房子这么快又找到租客了?”郑准微微有些吃惊地道。

不怪郑准吃惊,因为这家的人的的前一家租客昨天才刚搬走,并且还不是他们自愿搬走了,而是被房东太太母女二人连续一个星期不定时地上门骚扰,最后烦不甚烦才不得不搬走的。

他们这些小街上的原住民,自然也清楚其中内幕,那家租客的租房合同本还没到期,郑米粉他们也不知为何特别着急想收回房子,偏偏他们又一毛不拨,不但不想付别人违约金,甚至连剩余的房租跟押金都不愿退还给别人,耍无赖地派了两个女流之辈上门撒泼,没事打事,意图将人逼走。

郑准还记得那两母女首次来闹那天已经快午夜了,老城的居人向来睡得早,而特意来此租房居住的人,也是相当向往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自然也跟着早睡了。

在这样一片寂静的夜晚里,骤然响起了雷鸣般的打门声,小半条街的人都被吵醒了,愤愤骂了句“作死啊,深更半夜扰人清梦”,接着翻身继续睡。只是打门声显然不肯轻易放过众人,经久不息的响彻小街,甚至还有越演越烈的趋势。

最后大家都受不了了,不得不出门去瞧瞧究竟是哪个混蛋在干嘛,这大半夜的不睡觉,净制造杂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