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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与宠偕行
万俟夜咏
3228

悠然观是一座千年古刹,历史比凌江古城要悠久得多,坐落在山顶平台之上,主殿为纯木结构未用一铆一钉,立柱盘龙,飞檐半拱,建筑精巧、气势雄伟,造型奇特,坚固异常。

山虽不高,却多奇花草,参天古木,行走在山间,空气极外的清新,四周一片郁郁葱葱,林下山花烂漫,枝头鸟鸣宛转,时有清风徐来,令人心旷神怡。

上山的路共有两条,一是前山通天梯,一是后山的蛇形蜿蜒青石小径。郑意他们是坐公交车而来,自然是走正对山门的通天梯了。

顾名思义,通天梯就是一条长长的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石梯,它笔直的没有半点起伏弯曲地直通前山门。青石石建成的石梯宽近一米,由于年深日久,石梯的表面已磨损出深深的痕迹,两旁的角落处也有着星星点点的绿色台痕,显得既潮湿又滑腻。

石梯不远处有一条山溪,发源于半山腰处的一处泉眼,这处泉眼颇为神奇,无论春夏秋冬,量始终保持着恒定,哪怕是几十年前那次凌江都断流了的百年难遇的大旱中,这眼神奇的泉眼依然不急不缓地细水长流着。

山溪顺着石梯直奔而去,随着地势的高低起伏,忽而潺湲流淌,忽而叮叮咚咚,奏出一首轻快的小溪之歌。山泉水清澈无比,入口似乎还有些甘甜,溪水没有游鱼倏来倏往,或许正是因为如此,那水底被溪水冲刷着凌角全无的鹅卵石,青的,白的,黑的或玛瑙纹的,就显得格外的诱人了。

沿阶而上,行人能尽情领略“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自然美景。石梯的两旁错落有致的修建了一些四角,五角,六角或八角的凉亭,皆有着一式的红漆立柱,红漆护栏,石桌石凳,以供行人歇息。

此处是凌江少数几个能称得上是景点的地方,却并没像另几个一样出售门票,悠然观以一种全然敞开的姿势迎接着四面八方的来客。据说不是有关部门不想开发此地,而是这整座小山的都是悠然观的私产,换而言之,这里是私人领地,不容人随意置喙。

因着是私人领地,这里就有了些特殊的规定,比如山里允许野餐,却不允许野炊,也就说不允在山里生火作饭,但是你可以自带熟食;比如未得允许,不许随便攀折花草树木,哪怕一根树枝,或一棵小草;比如说不许在此山中大声喧哗,生事斗殴……

以上林林总总的规矩,任你犯了哪一条,处罚都是一样的:立即驱逐出境,并且以后都不允许再来。

这些规矩本地人自是耳熟能详,外地人只要到了这里,也会被导游或是好心人耳提面命,以免产生误会。

当然这世上总是少不了心存侥幸的人,他们想着这么大一座山,往那茂密的树林里一藏,就算违反了规则,谁又能看得见,这看不见所说的惩罚不就是一句空话么?

于是那些人都是照着自己以前的行径,想干嘛就干嘛,只是这次他们撞到了铁板,几分钟之后,就会有一个青衣小道士忽然出现在他们的面前,行礼如仪客气请他们离开,并让他们以后都不要再来了。

曾有一个外地来的游客特别的执拗,特别的不信邪,他被驱逐后,某天特意选了人流最多的时候混在人群里,企图蒙混过关,然而还在山脚下就被突然出现的青衣小道士拦住。隔天,他不再从通天梯上山,而是选择了人流相对较少的后山,同时也被人挡住了。

第三天他干脆两条路都不选,直接手脚并用的自己在树林中没路找路,结局可想而知。第四次他索性半夜三更地跑去爬山,同样他也在差不多的高度上见到了青衣小道士,只是这一次,青衣小道士不再客气的说话了,而是一言不发直接对他饱以老拳。

后来,这个家伙带着一只乌青的眼睛跑到凌江老城去报案。警察在了解了情况之后,非但没给他立案,反而给了他一张罚款单外加拘留七天的处罚。

那家伙自然不服的,结果警察先生凉凉的说了句:“为什么?因为那里是私人领地,擅闯是犯法的,好死不死地你还闯了那么多次,不办你能服众么?”

这下,那家伙没话说了,老老实实地交了罚款,七天后灰溜溜地离开了凌江。

这事一经传出,大家纷纷猜测悠然观是怎样发现别人犯规的,有人说他们利用卫星,有人说山上到处都是摄像头监测眼,不过凌江人倒是更偏向他们会法术。

不同于外地游客大多是冲着山上的自然风光与悠然观的素斋去了,本地人去悠然观往往是另有目的,当然,山上的风光很好,只是看惯自然也不稀罕了,观里的素斋也很精致,豆腐做的红烧肉,回锅鱼等不仅外形维妙维肖,味道也一般无二,偶然吃吃也想当不错。

不过,悠然观最出名的还是它的护身符,凌江人都深信这符是有法力的,能够逢凶化吉,遇难成详。只是这符不仅价格昂贵,并且有价无市,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弄得到的。

为此,凌江人有事没事就会去趟悠然观,捐点香火钱,好让观里的道长们看到自己的诚意,有朝一日为自己画张护身符。

郑意还记得自己六岁那个,老爸曾带自己来过一次悠然观,也是打算为自己求个护身符,谁知护身符没求到,却引来一个白发白须仙风道骨的老道士,自然是悠然观的观主,一开口就说此子天赋禀异,让他跟老道修行吧。

别说老爸根本不能确定这老道士就是那样闲云野鹤般的悠然观观主,即使他是,老爸也不可能让唯一的儿子兼亲人出家呀。

那位老道士的风度相当好,被拒绝了也不着恼,依旧笑眯眯地问那只绯胸小鹦鹉卖不,这次老爸没有直言拒绝,而是解释一下那鸟很有灵性,跟儿子特别有缘,自己家里又不缺钱花等等,言下之意自然是不卖了。

那位老道士仍旧笑眯眯地点着头,又说要用护身符来换,问他肯不肯。老爸自是心惊,莫非自己家的绿毛还是比护身符更灵性的灵物么?这般想着的老爸自然没同意这桩交易,并且从此之后打消为儿子求护身符的念头,觉得有绿毛在,或许比那劳什子的护身符还管用。

不得不说这事上老爸真相了,郑意信步走在石阶上,脑子里胡思乱想着。

敬亭,郑准与穆瑶琴三个走在他的前面,穆瑶琴总追着敬亭说话,郑准就一个劲儿地围着穆瑶琴献殷勤,口才便给的三人有着说不完的话。

而不擅言谈的郑意就沦为了默默无言的跟班兼摄影师,亦步亦趋地跟在三人身后,按照他们的要求为他们拍照留恋。

四人一路走走停停,不时走入石阶旁边的树林里去看花看草看木,消磨时光。

这次他们发现了一种不知名的野花,株高约三十厘米,通体紫红色,花却是白色的,球状,形似龙爪菊,又细又长,尖端还有带着点微微的弯曲,漂亮极了。

敬亭,郑准与穆瑶琴立在一旁一边观赏鲜花,一边评头论足着。而郑意则听从吩咐,全方位的,三百六度无死角对着野花谋杀着胶卷。

忽然,郑意的单肩布包里传出一阵悉悉索索轻微响动,很快钻出一个绿毛的小脑袋。

郑意欣喜在低呼一声:“绿毛你醒啦。”说着将手里的相机郑准的手里,说了句,“绿毛还没吃早饭,我先去前面的亭子里等你们。”边说边冲着敬亭与穆瑶琴点头道别,急匆匆地带着自家宠物先走了。

穆瑶琴瞧着郑意迅速远去的背景,对郑准说道:“你这兄弟还真像你说的那样,相当宝贝他家宠物啊。”

“可不是,”郑准好气又好笑地说,“就跟母亲宝贝儿女似的,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旁边的敬亭也点头称是:“这半个月来,我就没见过绿毛离开过他的身边。”

“没错,那小子就算忘了穿衣服,也不会忘了带绿毛。”郑准深有体会地说道。

穆瑶琴噗哧失笑道:“没那么夸张吧?”

“一点也不夸张,”郑准一本正经地说着,“在那小子心里,绿毛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其他人等通通靠边站,就连我这个从小一起长大,喝过同一碗饭,穿过同一条裤子,睡过同一张床……的好兄弟”

郑准本来想说“就差没睡过同一个女人”,好在及时反应过来,没让这句会破坏自己形象的话脱口而出,心里暗自抹了一把冷汗继续道,“在他心里的地位都远不及他家宠物,更不要说其它人了。”

“真的?”

“真的?”

敬亭与穆瑶琴异口同声地惊呼。

望着两人不敢置信的面容,郑准表情沉痛地点了点头,有点咬牙切齿地说道:“每次他们家鹦鹉欺负我的时候,那小子从来都是站在一旁看好戏,你要找他评理,他还会理直气壮地反驳你,真是能把人生生气死。”

这话一出,敬亭大笑起来,穆瑶琴更是笑得花枝招展,显然两人都不相信鹦鹉会欺负人这种话,只当郑准在开玩笑。

郑准见状也没解释,只是说了句:“你们日后跟它相处久了就会明白,那就是一只奇葩。”

不过两人虽然不相信郑准的话,却相当认同郑意对自家宠物的溺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