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枕边之莲
枕边之莲
破面小生 著
责编: 会走的娃娃菜 

现代言情

类型

7449

已完结(字)

本书由九阅小说发行
©版本所有 侵权必究
指南
第1章
枕边之莲
破面小生
3493

序 时光里的拾荒者 在踏上旅途之前,她总是对我说,走吧,走吧,去闯荡吧,去看大千世界,别做井底之蛙。 怀揣着那么一股冲劲,我便走。去西藏,去雪原,去布达拉宫,去拜佛,去祈求醍醐灌顶般的大彻大悟。

一晃三个月。旅途漫长而艰辛,却意外的充实。回来后,我去找她,她淡然一笑,只道:“怎么样?只有在深井之中,才能找回自我吧。”

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只觉心中激荡,似有万千思绪如雨后春笋般,欲破土而出。短暂的无言之后,我淡然一笑,端坐于椅,靠近书桌,翻开记事本,捻起钢笔,写下了这些蝇营苟且的文字。

正如你们所看到的,它们如此渺小而世俗,不值一提。 但我还是怀着从垃圾桶里捡来的臭气熏天的羞耻心,将这些庸俗浅陋的文字一一呈现在你们的眼前。不求其他,只求一静。

也许吧,我还是喜欢独居于深井之中,至少在这里,我们愿意去读,去写,去倾听。

是啊,我就是那自卑又自大的井底之蛙。我们终究逃不过自由的桎梏,向往自由,却又畏惧得不敢前行。不知你们是否能够知晓,外面真的好吵,吵得我心神不宁,吵得我写不了字。我为了远离它们而选择居于此处,实属无奈。还希望你们能够理解。我祈求你们的理解。

能让尘嚣停止喧闹的地方,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西藏的雪山和冰原了吧。 这也是我去西藏的原因之一。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荒尘尽染(1)书与灵魂 这是我出发去西藏的第一天。

说来惭愧,我并不是一个精明之人,完全可以说是脑袋空空。久居于温床的我,见到偌大而空荡的候车大厅,一时竟有些手足无措,不知下一步该做些什么。

从走进候车大厅这一刻起,我就有些后悔——自己应该拉上一个陪伴才是,至少如此,在路上也会少点无聊,多些消遣。但当时的我还是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这个念头,因为一句早已忘却从何处听来的话激励了我:“人终究是孤独的。在人生这条道路上,心甘情愿陪你一路走到尽头的,只有你自己。”

文字如酒,读多自醉。仿佛自己定能担当起重任一般,我拉上繁重的行李,告别家人,兴高采烈的出发了。

直到我呆愣在候车大厅,猛然惊觉自己连列车时刻表都不会看的时候,才终于是醒了酒。

我是一个不善于与人打交道的人,特别是陌生人。同时,我还是一个极其怕麻烦的人,自然也没有准备什么万全之策。我看了看表,凌晨5点13分。候车大厅外的阳光还是冰冷的,一如我左右两侧银白色的座椅。 我找到角落边的椅子坐下,将行李放在身边,花了大约10多分钟去研究时刻表,总算是搞懂了。我很庆幸自己的智商终于是派上了点儿用场,虽然它完全拿不出手。候车大厅的半点报时兀自想起,是标准的女声:北京时间,凌晨5点30分。我比列车的出发时间提早了两个小时多就到达了这里。当然,这是因为我太过兴奋,虽然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兴奋什么东西。

戴上耳机,打开音乐,闭目养神。歌名是不断单曲循环着的《溺水的弱者》,是一首我很喜欢的抒情歌。为了防止在听音乐的过程中不小心睡着,我事先在手机里设过闹钟。而且,我睡眠很浅,以至于一丁点儿的响声都能使我惊醒。待到7,8点的时候,吵闹不堪的人群自然会挨个儿把我叫醒。有了这份双重保险,我欣然接受了周公之邀,同他缓缓地滑 向梦中的西藏。 恍惚间,我听到了扫帚扫地的声音。“沙,沙……”,恰巧迎着我心跳的频率。那是专属于清洁工人的音乐,可不知为何,我从小就很喜欢这种这种声音,感觉它预示着太阳的苏醒,也仿佛唯有出现这种声音,满载着一天辛劳与欢笑的列车才得以嘟嘟启程。

已记不清是在时光洪流中的哪一年,小时的我被噩梦惊醒,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忽然间,耳边就传来了“沙,沙……”的扫地声。这种再简单不过的声音瞬间就使我惴惴不安的心平静下来,仿佛父母就在身边,太阳已然升起,一切恐惧与污秽,都早已荡然无存。

从那时起,我便深深地爱上了这种声音。有时候,在某些闲暇的双休日,我还会特地设好闹钟,就为了能在清晨时分醒来,躺在床上,尽量心如止水地倾听这些简单而深邃的乐章。 而今,扫地的声音断断续续,有远及近,又渐渐飘远,其间似乎还夹杂着几声嘶哑的鸡鸣,我却听不真切了。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关掉手机的音乐,想静下心来倾听这些似乎与我隔着万水千山又仿若尽在耳旁的声音,却怎么也听不见了。我想让自己清醒过来,闭上眼睛摇摇头,眼皮却仍然重若千金,自身也愈发困顿不已。我又开始怀疑,也许自己先前听到的扫地声与鸡鸣声,只是一场由周公演奏的音乐会,并不是真实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产物。

困意如洪水般袭来,我懒得想了,遂抱紧背包,再一次梦乡。 整点报时(又或者是半点报时)响了几声,时间飞快地在眼前的黑雾中流逝。不多时,耳边传来了嘈杂的交谈声,行李搬动之声,脚步声,手机铃声……各种各样的噪音如洪水般灌入耳膜,很快便将我吵醒。但我仍然睡意正浓,只想再小憩一会,故而没有立刻睁开眼睛,而是换了一个坐姿,继续耷拉着空空的脑袋。 忽然间,我感觉有一个人坐在了自己身边的位置上。他好像是在挪动自己繁重的行李,吱嘎吱嘎的摩擦声让我有些烦躁。我正想睁眼抗议,却听见那摩擦声传来之处,又飞来一句轻轻的女声。

“嘘,小点声。”她说,“没看见他正在睡觉呢?”

“哎,还不是你,非要带那么多厚重的书,把这背包挤得都快要裂开了。你说这响声能不大吗?”

“行了行了,你小心点就是。”

说完,女人似乎坐在了男人旁边,她显然很小心翼翼,只发出了一点点的声响。她的动作使我颇有好感——至少比与她同行的男人要好。 随即,我听到她低声对男人道:“我想看《芬尼斯的守灵夜》。” 听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好奇,睁开了眼睛。这是一本名副其实的天书,作者乔伊斯在这本书里大玩文字迷宫,整本书融合了五十多种的语言,上百种在全世界任何一本字典里都找不到的作者自创的单词,就连翻译这本书的戴从容,都耗费了整整七年的光阴。

印入我眼帘的,是一个清秀的小姑娘。她约摸二十岁上下,长发披肩,身材娇小,目光如炬。在她旁边的,似乎是她的父亲,有着同她一样炙热的目光,面容有些苍老。此时他正低着头,在装满书的小背包里寻找着女人所要的书。

“是这本吧。”我伸手点了点男人背包角落里的一本淡黄色封面的书,插嘴道。

“啊……那个,”女人这才意识到我已经醒来,露出一副愧疚的表情道,“对不起,把您吵醒了。” “哎,没事,其实我很早以前就被嘈杂的人群吵醒了。”我坐直身体,礼貌性地微笑,疑惑道,“这本天书,你……看得懂?”

“哎,小伙子,你还别说,说不定她真能看得懂!”男人书递给女人,继而用自豪的语气朝我道,“她啊,从小就饱读诗书,别看她小小年纪,现在已经是中文系研究生毕业了!我看呐,这本书对她来说,根本不在话下!”

“爸,您就别抬举我了。”女人有些害羞,她翻开书,找到原先的折页摊开,对我一笑道:“没想到还能在这里遇见第三个知道这本书的人,我很高兴。”

“只是道听途说罢了。”我回以笑容。 女人将头发撩到耳后,低下头,沉浸在文字的海洋中了。我还想说点什么,却见她的父亲在我眼前挥挥手,手指伸到嘴边,做出一个“嘘”的动作,低声道:“别吵她,她最不喜欢有人在她看书的时候吵她了。”

“喔,抱歉。您也喜欢看书?”

“哈,小伙子,你觉得呢。”

“有其父必有其女。”我笑道。

“哎,你太抬举我了。”男人从背包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微笑着递给我,我有些过意不去,推辞了几下,但最后还是在他的执意下接受了。他又从背包里拿出一瓶,开了盖子,喝上一口,低声朝我道:“我生活的那个年代,哪有那么多书给你看?和你说实话吧,我以前就是一文盲,要不是她妈妈成天在我屁股后面嚷嚷,催我读书写字,恐怕我到现在都不会写自己的名字。”

见我有些意外,男人继续道:“我啊,最讨厌的就是读书了。可又能怎么办呢?偏偏我女儿就是喜欢读书,她都已经喜欢到一种痴迷的境界了。为了能和我女儿有点共同语言,我也只好硬着头皮去读书啦。”

“原来如此啊。”我赞扬道,“真是一个好父亲。”

“哎!不敢当不敢当。”男人笑着摆摆手,又喝了一口矿泉水,回忆道:“我女儿常说,你读一本书,就仿佛经历了一段悲喜交加的人生。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你都能感同身受,就好像他们的灵魂都与自身融合了一般。这种精神上的洗礼,是任何钱财都买不到的瑰宝。”

我认真地点点头。 “小伙子,你这是要去哪里呢?” “西藏。”我尽量用庄重的语气道。

“噢……真是一个好地方。”男人拧紧矿泉水瓶盖,“快去吧,所有的勇气,光荣与梦想,都在那里。”

“你们呢?”我问。

“去哪里不重要,”男人闭上眼睛,缓缓道,“我们只是来看书的。愿你去往西藏之后,也能得到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