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少爷在京城国子监读书,那书读得特别好,据说还可能成为皇子伴读呢?“
珍珠口若悬河地讲着,指手画脚,满面殷红。
嫁给大少爷的女子一定是前世积了上苍之德,她的话,能做大少爷的姨娘……不不,近身伺候都心满意足!
孟昭目露好奇,巴掌大的小脸微扬,笑眯眯的。
珍珠怕她听不懂,又一字一顿地为主子描述大少爷又多厉害。
跟着个傻子,哪里有前途可言?
一辈子不嫁人起码能混个嬷嬷当也行啊。
孟昭作为长房嫡女,唯一残留的血脉,若是父母健在也可日子过得稳稳妥妥的。
她傻的在众人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及笄了,找个恰当的男人入赘,或是嫁个合适的男人。
关键就是无人为孟昭遮风挡雨。
她的亲祖母认定她是克父克母的扫把星,过年都不肯接见一回。
春梅是被主子给传染了,傻得任劳任怨,珍珠不傻,就怕也得了傻病,平日里就于外间打扫洗刷,很少近身伺候。
大少爷返乡探亲了,珍珠要抓紧时机。
可她一个奴才没理由窜到大少爷面前表现,不得不求哄小姐了。
短短的接触,她不会傻的吧。
为了幸福,她铤而走险。
”哦?是我二叔家的大哥回来了?珍珠知道的好详细,我都没有听过诶。“
孟昭开口了。
她的嗓音软软糯糯的,没有她的姐姐妹妹那般细腻,也没有北方女子的清朗直率。
乍听亦无特色,慢嚼才会察觉出滋味。
温和得如沐春风,不包含心机,不参杂虚假,认认真真的言语,发自肺腑的感慨。
纯良的人本该是深受欢迎的。
在场的两个婢女都没有发现她称呼孟君言时,用的是二叔家的大哥哥,这般显得关系久远的叫法。
以前是唤言哥哥的。
孟君言离家入京读书仅仅一年,从出生就相处的交情,孟昭不是傻的不认人,不该的。
不应该,就会有原因。
春梅不知,珍珠不明,她心里亮堂。
”去看看吧,去吧去吧,大小姐不想大少爷吗?去年大少爷送你那么多的糖人。“
珍珠继续诱哄。
糖人啊……好吃着呢,如果不是吃糖时另一只手被摸得汗渍渍的,会更好。
孟昭君嘿嘿笑,”大哥哥真好。“
她和珍珠相视一笑,扭头揽镜自照。
十多年前的自己,真是好年轻。
——就这么完了?珍珠没有等到孟昭应好,怔忪地瞥向春梅。
春梅仍旧没有言语。
她负责小姐吃好,喝好,健健康康的长大,其他的一概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不言。
反正小姐也不懂谁对她好,谁对她不好,春梅还是要和这些心怀鬼胎的男男女女们打交道的。
不得不睁只眼闭只眼。
大小姐愿意去,她不阻拦,不愿意去,她也不怂恿。
伺候人才是她的本分事。
珍珠焦急地跺脚,又欲劝说,就听孟昭糯米糕一样声音疑惑地问:”大哥哥对我好,所以我该迎接他回家?“
”对对。“珍珠点头如捣蒜。
”那你这么想迎接大哥哥回家,是不是他也对你好好的呀?“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