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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出租
身体出租
桃花魂 著
责编: 会走的娃娃菜 

悬疑灵异

类型

15.22万

已完结(字)

本书由九阅小说发行
©版本所有 侵权必究
指南
第1章
身体出租
桃花魂
3145

“啊……”叶欢离一声尖叫,狠狠的掐了一把自己。任谁大晚上的,大包小包提着从刚超市买回来的东西,就在自家门口的巷子里见到了“阿飘”,都会尖叫吧?

她没有晕过去,就已经算是厉害的了。

只见眼前这只“阿飘”穿着一袭不知道是汉代的还是唐代的古袍,彬彬有礼的朝她一礼,接着就开口说道:“小姐,小生这厢有礼了。小生孤魂野鬼,没有去处,想要租用你的身体暂居,可以吗?小姐放心,小生定会付报酬的……”

鬼……

这个世界真的有鬼?!

一开始,她还以为自己是做梦,还狠狠的掐了自己几把。可是大\腿绝对都掐青了,痛得嘴角都挂了泪,眼前有的“幻觉”硬是没有消息。

醒不过来,眼前的东西又还在,那只能说明……

这是真的?!她真的见鬼了?!

天啦?!她撞鬼了?!

其实,叶欢离很想自己晕过去,晕过去了或许还好点,偏偏她胆子平时就比别人大,就算见鬼了,也晕不过去。平时还为自己的大胆有些扬扬得意,可是现在她恨死自己这种体质了,撞鬼了还不如直接晕过去呢。

“小姐?”它以为她没有听清楚,再说了一遍,“小姐,小生这厢有礼了。小生孤魂野鬼,没有去处,想要租用你的身体暂居,可以吗?小姐放心,小生定会付报酬的……”

“……”突然冒出一只鬼,问你“出租”身体,你出租吗?

即使它愿意付报酬,可是这报酬你敢收吗?

呜呜呜呜……这鬼话说得好听,什么“出租”,这不是鬼附身吗?

叶欢离恨不得今天从来没有出过门,或许就不会撞鬼了。可是偏偏今天是周五,明天和后天不用上班,她这个特别爱宅在家里的人,便计划着将明天和后天的吃食全部采购了,好宅在家里。

结果,好不容易和一群大妈争抢,成功的提了一大堆东西走出超市,眼看着就要到家门口了,然后……

呜呜!然后撞鬼了?!

叶欢离欲哭无泪。

显然,这只书生鬼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出现吓到了某人,还以为是某人担心自己付不出“报酬”,所以不愿意“租”给它呢。

心里一阵担心,赶紧告诉对方,它会什么什么东西,在它“租房”期间,它一定会将一生所学会部“传授”给她。

它甚至还咬牙说了句:“实在不行,我也可以‘以身付酬’!”

这个“以身付酬”还是它听一个女鬼说的,那个女鬼没什么本事,死前就是一艳\妓,但为了能够“租”到住处,就以“美\色”诱\惑了那个男人,才终于得到了一个“住处”。

没办法,本来人类能够“租”给鬼的“房子”就不多,特别是在现代社会高度发展的今天,更是少之又少了。如果你运气好,说不定还能碰上一个,你运气不好,几百年也没想碰到。

这女鬼便是好不容易碰到一个,赶紧“诱\惑”了对方,住了进去。如果不是一所“房子”只能住一只鬼,说不定女鬼就邀请它住进去了。但是不行,鬼身上的阴气太重,就算是男子,附身的鬼太多了也会出事的。

而它们,偏偏又不能夺人性命,现在阴间的律法可严着呢,否则一旦被阎罗殿抓到,立马下十八层地狱,生死不能。那简直太恐怕了,还不如魂飞魄散呢。

因此,到没有几个人敢随便找个人就附了身。

就算你运气好,碰到了那么一个,对方也不一定愿意“租”给你。谁脑子有鬼,才愿意被鬼附身吧?

而在阴间的律法中又有这样一条规定,如果人类房东不愿意,鬼魂是不能强行附身的,否则就下十八层地狱。

好吧,动不动就十八层地狱,如此严打,谁敢闹?

这也不能怪阴间严格,主要是几十年前,据说玉皇大帝的某个亲侄子跑到人间去投胎玩,结果被一个鬼魂强行附身害死了。玉皇大帝一怒,直接责罚阴间,伏尸百万。从此,阴间那些当官的也好,不少官的也好,谁也不敢拿这种事情乱开玩笑了。

而“出租”这一条,也是阴间为一些孤魂野鬼寻找的唯一“生路”。只要不会伤害到对方,对方又愿意,可以“租”用人类的身体。孤魂野鬼因为没有“投胎证”,不能投胎,又找不到住处,只能到处飘着,直到有一天魂飞魄散。

而如果,能够“租”到人类的身体住上一住,虽说不一定能够等到“投胎转世”的机会,但魂飞魄散到也不至于了。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孤魂野鬼想要“租”用人类的身体的原因。

而这只女鬼,便是少数幸运者之一,不仅是到了一个可以“租”用的人类,而且还愿意“租”给它。于是,书生鬼便跑来“请教”了。

女鬼原本不想说的,可是见它飘无定所,孤零零了几百年,跟以前的自己一样,满可怜的,这才指点它。告诉它说,异\性相吸,就算是做了鬼也是一样的。所以呢,它要想找到“住处”就不能再像以前那么清高了,否则只能等着魂飞魄散了……

它原本是不屑的,认为它一个读书人怎么能用“美\色”去诱\惑别人呢?这简直有辱斯文,有辱斯文啊。

可是,那女鬼却说:“清高能当饭吃?你看看我,生前没你过得好,也没有你有本事,还不是住到了‘房子’,养好了身体?再不过久,我就重新投胎做人了……再瞧瞧你,是比我有本事有才华,可那又怎么样?还不是孤魂落魄,再这样混下去,连命都没快了……”

被某人“指\教”了一翻,某书生鬼终于狠了狠心,为了“活命”,献\身就献\身吧。

只是可惜,女鬼自己似乎了不知道,人与人是不一样的,并不是所有的人类都……

以身付酬?!

书生的一句话,差点没让叶难离晕过去。什么?!它竟然想占她便宜?!

以身付酬,是想让她早点死吧?

那些鬼片里演的,哪个跟鬼睡过的人有好下场了?不是元气不足,就是精气有损,多来几次会要人命的?

这只鬼,也太可恶了!

别以为它是鬼,就可以欺负人!叶欢离狠狠地瞪它一眼,提着东西,就想往它身边擦过。开玩笑,她脑子有病才会将身\体“租”给一只鬼呢。

鬼都是坏东西,害人命的……

她才不是傻子!

在怒火中的叶欢离似乎忘记了,她对面飘的是一只鬼,不是前来借钱的亲戚。难道,她不怕她的视而不见,惹怒对方,被对方吃了?

好吧,我们得承认,叶欢离是个脑袋不怎么发达的家伙。

一见她走了,书生鬼急了,它好不容易才遇到一个可以“租”用的人类,她要跑了,它找谁去?

最怕的是别的鬼发现了她,抢先入住了,那它怎么办?

它不太明白,自己怎么就得罪了对方,让对方看起来这么生气呢?可惜,这些书生鬼生前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是小康之家,没有见识过什么阴谋诡计,更不懂得算计人心什么的东西。他一生平顺,要不是身\体不好死得早,也不会这么年纪轻轻就……

“小姐,小姐,小姐……你别走啊!小生若有得罪之处,还请海涵……但是,小生租房之处,请一定允许。小生做孤魂野鬼多年,所留阴气不多,再这样下去,就得魂飞魄散了……小姐就当做做善事,救小生一命吧……”

叶欢离一边走,这只鬼便如金箍咒一般,跟在身边念个不停。

直念得叶欢离头痛,回头就吼了一句:“你有完没完?!”

她这一声大吼,立即让左右两边的邻居探出了头来,结果巷子里空荡荡的,只看到她一个人。而她,却对着空气在生气。这个……

她不会是疯了吧?!

众人顿时想起几天前,有人跑到她的住处,说她是小三,勾\引别人老公的事情……说得有板有眼的,真实得不得了。害他们都以为她真做了别人的“小三”呢,唾骂不已。

不过现在想来,这丫头也在他们家对面住了这么久了,没见她跟什么男人有来往啊?平时也干干净净的,不爱打扮,不爱晚归,不爱泡酒吧,也没有三个成群五个成党的在干嘛,怎么看都是乖孩子一枚。

难道,是他们误会了?

所以她受不了打击,疯了?!

众人顿时觉得,自己的责任重大。或许,明天他们应该对她态度好点……

特别是叶欢离的房东大妈,更觉得,她一听到别人闹叶欢离是“小三”,就恨不得赶叶欢离走,实在太过份了。她怎么能不调查清楚,就随便冤枉别人呢?

嗯嗯……说不定是别的女人冤枉叶欢离呢!

那小丫头,虽然嘴巴不够甜,但做人本份,除了上班,没事也不爱出门。她可听她儿子说,这丫头运气不好,她前几天找到的那份工作原本应该面试上了的,结果被别人走后门,代替了……

当时她还问儿子:“不会吧?这丫头是有工作吗?”

儿子抬眸:“妈,她给别人发发传单也是工作?是兼职好不……”

唉……可怜的丫头!这都几个月了?还没找到工作。或许,她应该问问她儿子,看她儿子公司要不要人,让丫头去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