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这,这是什么命令!他明知她不会武功又没内力,他根本是要她自杀吧!
花雅想要澄清自己和温棠毫无瓜葛,可是没等她说出一个字,就被风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送进了她的丫鬟房。当她回过神来,房内已经空无一人。
“小烂,你说少主是不是终于发现我光吃米不做事,想要干脆解决掉我了。”花雅哀怨地说。
“有可能。”但更有可能是个陷阱,十一公子的智商跟花雅可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
“怎么办,我还不想死啊。”花雅痛苦地伸出手挠墙。
“有我小烂在,你哪有那么容易死!”真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向来骄傲于自己高贵血统的麒麟刀,也跟着花雅自称“小烂”了。
“小烂,你真好!呜呜呜,除了我死去的娘,你是对我最好的了。”花雅泪眼朦胧,恨不得抱住小烂乱啃一番。
房门被推开,李大虫偷偷摸摸地走进房间,看到花雅,愣了一愣,有些不自然地说道:“你,怎么没去干活,在这里偷懒?”
花雅有气无力地说:“少主给我布置了任务,今天我不需要干活了。”
“你又见少主了?”李大虫眼里瞬间迸发出对少主的痴迷倾慕。
“嗯。”花雅点点头,李大虫追问:“少主要你做什么?”
“当然是送死……”花雅站起身,为了映衬她此时的心情,她挥着手大喊一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莫名其妙!”李大虫翻个白眼,每当她听到了听不懂的话,她都会用“莫名其妙”这四个字来掩饰她的无知。
花雅看到李大虫怀里抱着一堆东西,模样鬼鬼祟祟,不由疑惑起来:“大虫姐,大白天的你不干活,回来做什么?”
李大虫谨慎地四处看了看,小心翼翼地揭开衣服,一沓旧书赫然入目,她把书在床上依次摆开,淫糜的封面和裸的标题顿时跃入花雅眼底。
《我和我家的调皮男宠》,《野蛮小姐的无敌御夫术》,《我拿贞操绑住你》,《色心相公》,《任妻蹂/躏》……
花雅觉得自己头皮,不用说,李大虫嘴里时常蹦出来的对少主华丽精彩的
之词肯定是从这堆书中摘抄的。
“我给你说啊,这是我刚从赵喜鹊那里借来的言情小说,可精彩了,我打算日夜不眠,秉烛夜读,把里面的好词好句记下来,说了别笑话我,我也正在尝试写一本《我和少主不得不说的故事》。”
李大虫从褥子下面取出一个黄本子拿给花雅,封面上用毛笔画着一个手持长鞭张着血盆大口的胖女人,鼻尖上的黑痣光芒四射。
这是被美化了的李大虫本人。
封面的角落里,缩着一个白衣美男,漆黑长发自俊美脸颊一侧淌过,华贵的衣袍从肩膀滑落几寸,露出诱惑人心的光洁肩膀,白皙如瓷的肌肤上有着几道被鞭子抽打过的血痕,那双漂亮的丹凤眼里满是对李大虫的惊恐畏惧。
这是被李大虫臆想出来的十一公子本人。
花雅强迫自己习惯李大虫的思维方式,良久,她将喉咙里的唾沫用力咽下去。
“怎么样,预定一本吧!两吊钱一本,里面的情节包你晚上睡也睡不着,看了还想看!”李大虫向花雅挑眉毛。
“不用了,我决定自己去追寻我的美男之旅,别人的故事我就不需过目了。”花雅讪讪地笑,视线尴尬地停留李大虫的新书封面上。
敲门声响起,李大虫以极度不符合她肥胖身材的灵活身手将黄书们一把包裹在被单里,藏进床底下,一扭一扭前去开门。
风魄站在门口,眼神透过李大虫,直接看向花雅:“少主让我吩咐你。”
他的言下之意就是让李大虫离开,少主有话给花雅通知,李大虫连忙扭出房间,从外面关上门,留下花雅和风魄这对孤男寡女。
风魄交给花雅一个大布袋,大布袋里有一堆用高档锦缎织成的小布袋,上面用红线缝着编号。
“少主怕你还没完成任务就丢了性命,特意给你几个锦囊,遇到问题的时候按着顺序拆开锦囊就行了。”
“早说嘛!”花雅一下子放下心来,就知道丑男的心地是最善良的,她之前还误会他想要将她灭口,她真是愧对少主大人!
“对了,这个黑色的锦囊,务必要在看到温棠的时候再打开。”风魄从衣袖里取出一个看起来比其他锦囊更加高档漂亮的黑色锦囊,没有装进大布袋,直接系在了花雅腰间,又从身后抽/出一把长剑递给花雅,语带同情:“这把剑你拿去用吧,遇到山贼强盗勉强还能顶一下。”
“嗯嗯!”花雅用力点头,拿了几锭碎银骑上一匹大白马就出发了。
花雅没有见过什么大世面,外面的花花世界让她看花了眼睛,一不小心那匹气宇轩昂的大白马就被黑店骗走了,要不是小烂这个狗头军师在旁监督,花雅一定把自己也卖了。
晚上的街道夜景绚烂,漂亮歌妓站在青楼门前揽客,花雅衣衫褴褛,拄着风魄给她的长剑像乞丐一样路过青楼,歌妓们不约而同地抛给花雅一堆大大的白眼。叽叽喳喳地评论起花雅的落魄,她们口中的话题从当剑客不如来妓院一直到不好好工作就会变成乞丐……
花雅很郁闷,她不知道离水月庄还有多远的路,她走得无比疲惫。
“少主不是给了你几个锦囊吗?”小烂突然想起来,“打开看看吧!”
“对啊!”花雅一下子有了心情,她小心翼翼地拆开编号为“壹”的小锦囊,从中拿出一张小纸。
纸片上第一行写着五个字:“没银子了吧?”
花雅大喜!
少主简直料事如神啊!
她的眼睛往下看,又是五个字:“把剑卖了吧。”
花雅看着这行字半晌,终于把牙缝里呼之欲出的“他娘亲的”咽了下去。
既然少主能料到她没银子了,为什么不在锦囊里放上一锭银子,就这么一句屁话,有个屁用!
花雅很想骂人,她还指望着这把破剑防身护体,怎么能说卖就卖!
不过花雅也很聪明,既然剑不能卖,她就把身上其他的东西卖了好了。
于是花雅毫不犹豫,将十一公子给她的锦囊全卖了。从当铺走出来的时候,花雅意气风发,神采奕奕。
当铺掌柜正望着木桌上低价购进的一堆价值不菲的冰蚕丝锦囊咧着嘴笑,突然发现锦囊里露出了一截纸头,他很纳闷,刚要取出来看个究竟,一柄长剑突然横在他脖子前,无情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锦囊留下,今天的事情就当作没发生过。”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掌柜颤颤巍巍将锦囊捧上,抬眼看到一个干净俊朗的男子。
失去知觉的那一瞬间,掌柜在心里诅咒花雅。
他用几锭银子换来了一个拳头,真不划算!
花雅买了一头小毛驴,优哉游哉地骑着小毛驴朝水月庄的方向行进,小烂兴致勃勃地和花雅聊天。
小烂一直很憧憬这样的生活,骑着心爱的小毛驴看山看水,游历四方。
花雅也很憧憬这样的生活,但如果能把小毛驴换成大美男就更好了。
皎洁的月亮挂在天边,浅浅的风吹动花雅的长发,花雅拿着刚买的小铜镜挤眉弄眼,越看越觉得她的长相很符合她自己的审美观。
看看这小脸儿,这小嘴儿,这小模样儿,多让人心疼啊!
花雅对镜搔首弄姿,小烂突然想起来第一次遇到花雅的情形,适时地打断了花雅的自我欺骗。
“你以前一直是住在山崖下面的吗?”
花雅摇头:“我娘去世后,我才搬去那里的。”她左顾右盼,确定无人,才神秘兮兮地说道:“我研究了不少古书,发现山崖下是个容易捡到美男的好地方。”
“你为什么对美男这么执着。”要知道以花雅无权无势的身份,被美男青睐的机会比针眼还小。
“我娘说了,女人这辈子一定要嫁个美男才算得上女人!”花雅磨拳擦掌。
花雅的爹就不是美男,她娘埋怨了一辈子,天天告诫花雅不要走她的老路。
说起来,她娘不但是个野心颇大的女人,还是她的恋爱启蒙老师。
小烂无语。
果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骑着小毛驴赶了几天的路,花雅总算到了水月庄所在的御阳城。
这御阳城可称的上是水月庄庄主镜月罹的私人领地,他能力超卓,只手遮天,就连当今圣上也畏他三分。但镜月罹似乎并没有争夺天下的打算,江湖上的事情他一概不管,这也导致了不少被朝廷追杀的武林中人躲进御阳城,安居乐业,成了平平常常的商贾住户。
花雅以为这里会很乱,可是进城后的情景让她吃惊。
偌大的御阳城不受朝廷管辖,却出乎意料的井井有条,当然,这全仰仗于镜月罹的私人侍卫队——疾风队。
花雅有些崇拜镜月罹了。
路上的盘缠早已用光,花雅卖掉了小毛驴,和小烂住进了客栈。
小烂让花雅等夜黑风高之时再去水月庄,来个措手不及。花雅觉得小烂说得在理,她潜伏在客房里准备时机成熟再下手,结果昏昏沉沉就睡到了日上三竿。一起睡过头的,还有做了好久春梦的小烂。
次日,正午,阳光明媚,风景大好。
花雅顶着一对熊猫眼,郁闷地爬进了水月庄的后院。
小烂不满地责备花雅:“全怪你,要不是你自己赖床,需要这大白天溜进来吗!”
花雅觉得委屈:“让我半夜潜进来不是你的主意嘛!我以为你会叫我起床,哪想到你睡得比我还死!”
“我,我正做梦来着,总不能让我为了你放弃我梦中的众多美人!”小烂嗤之以鼻,它的梦着呢,才不会为了花雅自己把自己叫醒。
花雅不和小烂争吵,她得谨慎谨慎再谨慎,凭她这连三脚猫都打不过的水平,踏入水月庄就等于踏入了半个地狱。
花雅今天运气很好,水月庄内居然没有疾风队进行日常巡查。据说队长的妹妹嫁人,队员们大多都跟着去随份子。
但花雅自己弄臭了自己数十年来难得一遇的好运气。
没错!
花雅迷路了!
花雅从中午走到下午,从毒辣日头当空照一直走到太阳下山笑,她仍旧在镜月罹的迷宫式花园里打转转。
“小烂,我们出不去了,怎么办!”花雅很着急,不知道什么时候疾风队就要回来了,那时她一定会像温棠一样被抓入大牢百般折磨。
“不如找个人来威胁,不带我们出去,我们就把这些花花草草通通吃光拔完!”小烂恶狠狠地给花雅出馊主意。
“说得对!”花雅附和。
她趴在地上谨慎地匍匐前进,爬了不多时,终于看到一个正俯身浇花的身影。
不为了一家老小奋斗事业,每天在家浇花的男人不是废柴就是妻管严!
花雅眼里凶光毕露,她站起身,拔/出长剑,一个箭步冲上去,指着这个貌似废物的园丁问道:“出口在哪里?”
对方似乎愣了愣,缓缓转过身来,唇角微挑。只那风轻云淡的一瞥,便让花雅浑身汗毛倒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