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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曳生姿
摇曳生姿
胡捷婕 著
责编: 创意多多 

现代言情

类型

6.16万

已完结(字)

本书由九阅小说发行
©版本所有 侵权必究
指南
第1章 玫瑰人生(1)
摇曳生姿
胡捷婕
3283

今天约了好友去喝咖啡,一般我不怎么喜欢去咖啡厅,咖啡的苦涩我的舌头还是无法习惯,若是加上牛奶和糖,味道是好了,可惜也失去了本味,好像是多了俩个来抢风头的,把主角盖住了,倒是有些对不起这些咖啡豆了。我一般都叫果汁喝的,被优雅地端着咖啡杯,喝着清咖的清雅笑死。

徐清雅人如其名,人长得清清爽爽的,做派也是比较优雅的,就是有些过头了。“阿拉晓得你是上海过来的,不过侬实际上是宁波人的种。”这句话就是报社里头的宁小编经常说起清雅的。讽刺意味挺浓,可能掺了些个人情感因素吧。听说两人曾因某小开的邀舞问题有了矛盾,不大清楚。反正清雅脑子还是比较简单的,这种事她才不会计较。

清雅今天约我出去,主要是为了我最近在写的书找素材。她很自告奋勇地说起:“阿拉太婆的人生才传奇,她还跟杜月笙一道吃过饭,她的故事你一定会喜欢的。我跟太婆讲好了,她要见你。”

我激动得要死,没想到好友的太婆还有这样的经历,我的心里隐隐感觉,这次的会面将会给我的人生填上浓重的一笔。

要是有时间,我想自己得在家里先沐浴静坐,把心灵洗涤干净,才有资格来听这段经历。

我开车跟清雅去她宁波的祖宅,几间大房连在一起,中间有个大的庭院,某些地方已经重新修缮过了,崭新的,某些地方还留着从前的斑驳。看得出当年清雅的家里还是有些家底的,不然像这样的房子,是住不起的。

清雅带着我进屋的时候,太婆正在擦拭一台留声机,她的手有些颤抖,轻轻的,小心翼翼的,像对待自己孩子般地用心。留声机上古朴的花纹和鎏金的底座,让我想到了那个繁华却又风雨飘零的大上海。

从这一刻起,我就不再活在当下,而是跟着太婆,穿越了时空,回到她的那个年代。

“太婆,阿拉回来了。”清雅很兴奋地出声跟太婆打招呼。她转过头,看到我们,仔细地检查了自己的仪容,头发、衣领、旗袍的裙摆,一丝不苟,这些都做完了,才展露了笑容。第一眼看到太婆,我就知道她年轻的时候一定是个美人。不是因为外貌,说实话到了这个年岁,要真的还皮肤光滑,容光焕发的,那就是老妖精了。是因为她对自己很讲究。就像我妈妈说的,人越老就越得把自己收拾干净,不让小辈看轻。

太婆从头到脚都是整整齐齐,干干净净。雪白的头发盘着一个发髻,用发簪固定牢,面上一丝污浊都看不到,精神很好,看人的眼神集中。身上穿着黑色的灯芯绒旗袍,在领口和袖口加了白色的小绣花作为镶边。

“清清,侬回来了,请侬的朋友坐,我要给客人泡茶。”她摆摆手,让我们坐下,说完就走到红木椅这,从茶几上摆弄起茶具了。

我有些讷讷地坐下,心里头不好意思,老人家90高龄了,还要给我一个小辈泡茶。不过,清雅倒是摆了摆手,示意我不要做声,也不要拒绝。

我看到过很多人泡茶,当然大师级别的至今无缘相见。讲究一点是茶艺师的表演秀,自然是既美观又好喝。也有拿了一次性杯子,倒些茶叶,用饮水机一冲完事的,不过是客套罢了。

但我没见过泡茶泡得这么开心的。我发现太婆似乎不是想泡茶给我喝,而是在做一件很甜蜜的事。刚才还有些颤抖的手,此刻竟完全不抖,脸上的笑容一直未断,洗具、烧水、挑茶……一步一步,井然有序。

“谢谢侬。”这句话不是我说,我接过茶杯还没来得及道谢,太婆居然给我道谢,这是怎么说的,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清雅在边上笑得咯咯咯的,像个巫婆,把我弄得云里雾里的。

“阿拉太婆是谢谢侬给她机会泡茶,现在我们家里的人都不让她泡了,她手上的骨头已经都疏松了,怕出意外。”

我恍然大悟,这是儿女的孝心,可老人还不一定接受,泡茶对她来说恐怕还有些故事,家人剥夺了她享受回忆的机会。难怪刚才那么积极了。

太婆知道是时候把自己的故事说出来了,她叫清雅去给她拿烟过来。我在电视里头见过的,就是那种长长的烟嘴上再放上香烟的,歪着拿,吸一口,缓缓吐出烟圈。我知道她老人家此刻是相当舒服的了,她坐在红木椅上,靠着软垫,脱了绣花鞋,把腿抬起来斜放在身子边。说起了她的故事:

“我的本名叫小凤,我们家就是宁波一个小渔村里头,那时候家里很苦,四个孩子,两男两女。我哥哥出海捕鱼,还没娶老婆。姐姐已经嫁人了,说是嫁,其实跟卖也差不多,家里还有小弟弟是个傻子。爹死得早,娘苦撑着这个家,我想着跟村里头那些女人一样出去打工去,好贴补家用。

村里有个叫老狗的,专门做这事,把村里的女人介绍到上海,有些去餐馆里头端盘子,有些去有钱人家做佣人,有吃有住还给钱,那么好,我当然愿意去,这个时候,家里少一个人,就少一张吃饭的嘴,我就跟着老狗和村里的几个女人一起坐船去上海。”

说到这里,一支烟也抽完了,太婆摇手不要清雅再给她点,把烟嘴放在茶几上,神情也不若刚才那么惬意。我猜她去了上海肯定是碰上不怎么好的事了。

“我去上海前,人家都说上海遍地是黄金,捡都捡不完。我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去的,想去捡金子,十三点,哪有这么便宜。我到码头的那天,就晓得自己有多可笑。哪有什么餐馆服务生,有钱人家保姆这些事,等在码头的都是些地痞流氓,来了一船人,都送去不正经的地方了。身材好的,漂亮的,大歌厅,大舞厅要的,我那个时候才13岁,人都还没有张开,又黑又瘦的,那些人哪看得上。老狗见我没人要,把我卖给了一个癞痢头做老婆。

那个恶心的东西,我至今想起来都要吐的。不过还好,给我逃出来了。只是我一个弱女子,又能跑到哪里去,不得已,我去了一家私娼馆做姑娘的丫鬟。其实那个时候我也知道,里头管事的严妈妈早晚也是会让我接客的,可我不甘心,就这样一辈子窝在这里。要不就人老珠黄,被赶出去,做那种最低贱的妓 女,要不就得病死,那种死状真的很吓人,流着黄黑色的水,身上全是一片一片的溃烂,奇臭难闻。

在那样的环境里,没人会可怜你,做错事挨打,没做错事也要挨打,因为姑娘是你的主子,她红了,你的待遇也跟着提,她要是没客人,你就是出气筒,别人就会给你脸色看,很现实。

慢慢的,我也学会了口蜜腹剑、两面三刀这些生存的伎俩。不再挨打了,不再挨饿了,姑娘信任我,客人也觉得我的伺候挺贴心。

在那个馆子里混迹了三年,我的身体也开始张开了,样貌不算是顶好的,也算是上乘了。皮肤白皙,鼻子很挺,眼睛转溜溜的,身材也好,特别是发育得好。那些客人也会跟我动手动脚,说些话。那时候我就知道我的日子到了。

我一早就选好了的对象,就是姑娘的心上人,周齐昌。那位少爷早年去英国留过学,可惜是个败家子,时常流连在烟花之地。我选他并不是我有多喜欢他,只是因为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都有很深刻的印象,我找不到爱的那个人,至少也得找个皮相好的,想起来不会做噩梦。

周齐昌早就对我垂涎了,我经常在他来找姑娘的时候给他起茶倒水,给他拿毛巾擦手,也趁机跟他眉来眼去。这个时候的我的主子已经有些年纪了,急着想要巴山周少爷,所以三天两头要他把她赎出去。周齐昌一直打哈哈,就是不作为。我知道他的心思已经不在姑娘那了,更觉得烦,他之所以还来找她,只是想猎取我这个新鲜的猎物。

我特意绣了一条手帕给他,这也是暗示定情之意了,他此时已经被我迷得神魂颠倒了,多番求我跟他合欢。可我一直不给他,就是让他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想着,念着,放不下。我要在我的上再把自己献给他,只要他还没有对我厌烦,我就能不用接别的客人,有这样一段清静我也高兴。

事情比我预想地更好,他居然把我赎了出去,在外头给我找了所房子,让我做起了他的三姨太太。我本来是打算在的时候表现地大胆

些,好勾住他一段日子。可他既然已经把我拉出火炕,那我就不需要再虚与委蛇了。我想,就算他不喜欢我了,也不会把我再送回去吧,那就只要过这平静的日子就行。

那天晚上,我很扫他的性,他一进来,我就喊疼,喊得特别厉害,把他吓坏了,草草了事。之后他就一直都没来找过我,也好,反正,我也不想再跟他做那种事。我每天都待在家里,不出门。一个是我人生地不熟的,还有一个我也没钱,周齐昌除了每个月给伺候我的老妈子钱,我是一个子都拿不到手里的,估计他也是怕我有了钱要跑。

虽然那个老妈子总是给我脸色看,又经常不在家里给我做饭,我还是觉得那样的日子已经很满足了。

可是平静的日子终归还是与我无缘。他很快又找了个老四,这我当然不在意,可那个老四怀孕了,他要接回家,老大发了话,要接回去也行,得把其他的阿猫阿狗的,都处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