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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懵懂的青春
爻threejade
2991

认识他是一个意外!

他不出众,相貌平平,不是女孩子心中的白马王子,也不是黑马王子,他就是一个走进人群中很难发现的平平凡凡之人。他叫任鑫,我告戒我,这一生一定要永记这个人的容貌,格,一切,不能在时间海中忘记他。

初冬,这个季节,放在以前的年月里,很难在北国中有大雪纷飞的时候,更别说那些秦陵以南的地方出现雪花。而然这个冬季真的做到了,暴雪、冰冻冷漠的席卷了整个九州大地。我也第一次和北国疆土上的国人一样,穿上了粉红色的羽绒服。穿上它,在男生眼里还是不失漂亮,华贵;但在我眼里,人被包裹,有些像顾城的身,慵懒的一塌糊涂。

一星期六的黄昏,雪花纷飞,无事做的我想要些安静,穿的暖暖地行在校门外的市井上,路上有过往的车辆声,让我最喜爱便是脚下的“咯吱”声,它的响亮,我总觉得我在一场盛大婚礼现场上,行走在厚厚地红地毯上,准备与我心幻的白马王子举行婚礼。可是我的幻想并没实现,却碰见我一生都无法还清债务的人。

刚走进市井中碰到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本来每日我都在市井中东奔西跑,给自己找口粮和华贵的服装。我原以为我被于丽华和顾城保护的小鸟,对外界的事情都会寄托在钱上,想尽所有办法花光于丽华与顾城的家产,看他们还每天这般对我。谁知走到一个斜靠在一个商店门前的台阶上的老人,使我停下了慢步行走的脚步。

他是一个中年男子,全身被一块军队才有的厚布绿色棉袄包裹,两只在膝盖一下,被落下的雪花化成水,冻的一片通红,有些地方一变成青色,

时不时的向棉衣内紧缩,抖动。两只肿大通红的黑色打手,不停地裹紧前漏风的棉袄,在他破洞的棉袄中能见到一片片的脏兮红

在他的身边有一瓶装了半截的白色液瓶子,身边还有一个装满杂乱的五角,一元,五元,十元铁做的小圆盒。这时,商店走出一个被社会上称作卷发时髦发型和艳红的长型年轻女子,手中端着一盆冒着热气的水,看都没看,站在门口泼了出来。落下的水落在老人身边不到一米的地方,热气腾飞的水,很快融化了地上厚层的雪,留下了不到五公分的深坑。在我注意到落下的水时,见到年轻女子,厌恶地瞥了一眼老人,进门后,更是大声说:“你能不能出去,把那个糟老头赶走?”

里面一个男声问道:“怎么了?”

女子细尖着声音,说:“每天从大清早就被他占了门口,你看看我们要不要做生意,要不要养活你的儿子?”

几声后,女子在没说话,我听到了一声声高跟鞋声在里面走来走去。

在地看到老人时,见他哆嗦着双手,捡着的钱,也不知道他是怎样支撑起酸硬的身

,或者用腿形容最好。在我的眼里,右手拿着瓶子,左手拿着铁盒,身在空中倒斜了几下,才站稳了身

。他的全身这时被路过的人看的很清晰,全身上下被一块烂布包着,其余的地方再无它布包裹。

看着晃晃悠悠,慢腾腾远去的老人;也不知道内是哪根神经抽了下,我跟了上去。走在他的身后,我最担心的是他想走一步,却不想走第二步的

,在我看来好像他时刻都想倒下,不再醒来似的。

天空开始慢慢地变黑,路旁的笔直杆顶上亮了起来,昏暗的黄色,只在地上投下不到半米的距离;抬起头看去,又像一条长蛇,随着弯曲的市井路线,曲曲弯弯。这时,起风了。凛冽的东风,急忙在街道中穿梭,路上的行人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下,好象风长了眼睛,长了思维,也想温暖的地方待似的,不停地乱串,我也哆嗦了下。

眼前的老人走到一颗高大,枝交叉无数的梧桐树前,靠着树

慢慢地滑了下去。双手中的东西好像有千金重,从手中滑了出来,落在一旁。在微暗地光线下,我看到老人喘出一口口白雾,黑红没被来的厚布包裹,快速的一上一下。

这一刻,我落下了泪;多少年了,我从未落过泪水,今天被这一幕是被感动,还是同情,被一个不相干的乞丐样子,落下泪。

从未见到过,只有书中记载的事情,被我的双眼亲眼见到了。

我走到他的身边,一句话都没说,脱下我的外套,取出我身上钱包里的身份证明和证明我存在这个世上的东西,把外套盖在了他的身上。这一刻,我知道即使给老人数不清的钱,也比不上我这一件盖在他身上的羽绒服。

我快速地捡起他身边的两个物,整齐的放在他的右手边,看了一眼又觉得不够,我把脖子上的黑色围巾,轻手抬起他冰凉如死人的双脚上。我触摸到他的脚,他的脚真的和我在解剖室,一次未戴手套触摸到刚死不久的死人身上温度一样。如不是他还喘着气息,我以为他真的已经死了。

做完这一切,刚站起身,还没来得及喘气,肩上被披上了一件很沉的衣裳。

我忙回头,见到了他。他微笑的脸如一朵春季盛开的花朵,让人觉得心中暖暖的,像是现在已经在了春暖花开的季节。

在我还没开口,他笑着说:“我们男生耐力好,既能扛过风寒,又能抗过酷热。”

我本来想赶紧把这件不认识的羽绒服还给人家,因为事情是因我而起,怪不得人家,没必要让人家受冻,见他这般说话,我“扑哧”笑道:“你这人挺逗!”

他做了一个无辜的表情,说:“在怎么逗,都没你做事善良!”

我惊讶的问:“你!”

他打断我的话说:“请原谅我一直在你身后。唔,用你的话说,请原谅的我跟踪你的事情!呵呵呵!”

任鑫几句话很快把我吸引,我被他一直送到宿舍楼下,还给了他衣服,他坚持要要我的电话号码,被我一句:“若有缘,等下次见面,一定给你!”

那时,我一点都不信感情的事情。我看的言情小说,言情诗文太多了,在我的心中感情千百年来,一世又一世,都一样。用我的话说,它们就是一个人成长的悲伤,随时间变化的一种伤痛。不然,社会上也不会有那些爱情歌词歌颂两个相爱的人,为何走不在一起?真的是前世檫肩而过,换来今世的一段相恋?

你信轮回吗?

我是不信,我只信今世,信我所遇到的每一件事。

走进宿舍大楼脑海里还是那个乞丐老人,我不知道他今晚会在那里过冷冽的冬夜,更让我不敢想象他今后年龄再大些该怎么生活,这一刻我有点同情于丽华和顾城,我问我:“今后等他们老了,我是该报十八年来的仇恨,还是该和他们交好?”

我甩了甩长发,不再问这个没有理由的话题。

直到如今这一个问题还在我心中是一个疑问号!

任鑫他是一个好人,他最终在大雪纷飞的五个清早中,要到了我的电话;他的毅力或者说是坚持,我不得不不让他走进我的心里。

但是错误的时间,错误的理念,使他最终永远的离开了我。这种离开带着无数的痛苦和想念,都说初恋是苦涩的,但是我的初恋不是苦涩,而是用一场命运换来的,来得快,去的也快,留下都是随时间推演出的悲伤。

也在这个冬季,我学会了很多。是不愿见到于丽华和顾城,我才学的。于丽华与顾城来过学校找过我很多次,有次顾城亲眼见到我和一帮杂七杂八的社会上男混混,在学校门口一个“棋牌室”赌博。说“棋牌室”我觉得是“赌场”的名字最合适,我至今走过大大小小上百个棋牌室,都没见有象棋,没下过象棋的人,几乎来棋牌室的都是口袋里揣着钱,幻想各种神魔,赌一次捞些钱。

赌博确实是一个很好玩的东西,只要学会一上手,刺激、激动瞬间会席卷整个全身,狂热的气息,比你上电脑打游戏都刺激。

那次,我和古城第一次吵架,吵得很凶。气的顾城伸出手在我十八岁后,第一次在我的脸上打了一把掌,对我狠心说:“造孽啊!孽子,你怎么不去吸冰毒?”

我被他在人群中这般打骂,压抑在心中几年来第一次怨气,吼道:“去你娘的,你算老几?”

他一听先是一愣,看了我好久,火了起来,便拽住我的长发,架着我的胳膊向屋外拖去。完全每当我是他的女儿,走出门后,更是脚踢拳打,不停地在我身上落。用他的话来说:“我就不信打不醒你,认不清你自己?”

打,能解决问题的根本吗?

不会,只会让人更加厌恶彼此,得到伤痛;无法抹去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