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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与宠偕行
万俟夜咏
3117

在意识清醒的最后那一刹那,涌上郑意心头的既不是对郑月娇擅自贩卖自家宠物的怨恨,也不是对宋先生两人执意要带走绿毛的迁怒,而是对自己深深的厌弃与悔恨,为什么,为什么自己当初不听绿毛的话,若是他当初听从绿毛的劝说修行了,如今还能有谁能当着自己的面将绿毛生生夺走……

忆起后颈曾遭受重击的郑意忙动了动脖子,却没有意想之中的痛楚传来,这个情况让他颇有些愣怔,待模糊不清的视线接触到颤动不已的指尖下那团格外鲜明的绿色,顿时心下一喜。

暗骂自己真笨,怎么就忘了绿毛并不是普通的鹦鹉呢?它可是妖修啊,什么样的笼子能困得住它?一定是它醒来后发现自己莫名易主了,于是自己找了回来,还帮他治好了后颈的伤势,郑意如此笃定地想着,心情愉悦地抬手抹去满脸满眼的水渍泪痕,恢复了视野的清晰。

其实郑意会这样想是有原因的,男孩子嘛,小时候难免爬高上梯,四处折腾,磕伤碰伤摔伤等不计其数,每当这时,绿毛就会用妖力帮他舒筋活血,伤处很快就能去痛消肿舒服起来。

喜笑颜开地摸上绿毛鸽蛋大小的毛茸茸的绿脑袋,指间传来的那分外熟悉的轻柔温暖的触感让郑意嘴角的笑意更深了几分,真好,绿毛又回到了他身边了。

郑意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着绯胸小鹦鹉脑袋上的茸毛,感受着那格外舒服的触感,另一只手支肘在枕上撑着下巴,目光温柔地注视着绿毛,失而复得的心情总是让人喜出望外的。

犹记得父亲曾说过,他一出生,刚从产房中抱出来,绿毛就出现了,趴在他的襁褓上怎么赶也赶不走,后来父亲见它并没有伤人的意思,而且还会人言,想着有个小动物逗自家儿子开心也不错,遂默许了它的存在。

十岁那年,绿毛才告诉他,它是妖修,数世之前曾是他的灵兽,那一世的他在偌大的修真界也称得上是惊才绝艳的人物,只可惜命运多舛,最终还是身死道消。

至于他究竟因何身死道消的,绿毛没说,他也没问,总觉得知道自己今生之前的事,有一种莫名的诡异之感,更何况那还是数世之前的事儿,他下意识地有点排斥。

总之,从那以后,绿毛就开始了不停地寻找他的轮回转世之旅,到这一世已经是第五世了,据说他前面的四次转世,天赋都奇差无比,想要修行有成只是痴心妄想,于是绿毛并没有引导他走上修行之路,而是默默地陪着他过了四世凡人的生活。

这世,虽然他长相普通到不能再普通,洒到人群里立马就被淹没再也找不出来了,但是修行天赋却是中上之资,跟最初的天才之名自是不能相提并论,然而在目前日益衰落的修真界,也算得上是芝兰玉树,良材美质了,自然而然,绿毛开始怂恿起某人修行了。

只可惜十岁上的年纪,正是男孩子惹猫嫌讨狗厌,一刻也停不住地时候,哪里能耐得住寂寞安安静静地打坐修炼,于是绿毛惨遭某人毫不留情的拒绝。

当然,在看到自小陪伴着自己一起长大的小宠物一副垂头丧气活力全无的样子,年少的郑意还是很不忍心地,于是他安慰绯胸小鹦鹉说:“绿毛你看,即使我轮回转世,你不也一样能找到我嘛,反正无论如何咱们总是会在一起的,修不修行也没啥重要的,我啦这辈子就想做个普通人,长大了接过我爸爸手里的杀猪刀继续做个杀猪匠,那种叱咤风云大杀四方的活计还是留给想做英雄的人去做吧!”

后来绿毛又劝说了几次,只是年少的郑意依旧不为所动,慢慢地它也跟着泄气了,阿Q地安慰自己,他目前的资质也并非是上佳,自己的生命本就漫长,干脆再等他轮回几世,恢复到最初的资质再修行也不迟。

于是修行这档子事就是一人一宠心照不宣地搁下了,从此谁也没有再提起过。

思及此,郑意有一搭没一搭梳理着梳理着自家宠物羽毛的手指一僵,跟着紧握成拳,指关节纷纷泛白可见其用力之大,此时的他心境已不同往日,回想绿毛被强行带走那刻胸臆间汹涌澎湃着的种种无法言喻的情绪,他暗暗发誓,从此之后一定要潜心修炼,像今天这般无能为力任人鱼肉的绝望情形,无论如何,绝不能再次出现在他的人生中。

打定主意的郑意按捺下心底的激愤,慢慢放松拳头继续梳理着绿毛的那身顺滑轻柔的羽毛,紧睨着它的眼眸里有着满满的温柔与怜爱,更有着不少的诧异与若有所思。

他从来不知道,原本绿毛对自己来说是如此的重要,重要到他在以为自己彻底失去它的时候,所遭受的打击远远超过当年骤然惊闻父亲车祸离世的消息。

乍然失去正值壮年的父亲,他自然伤心难过,悲痛欲绝,何况父亲之所以会遭遇车祸,完全是因为他,倘若他不去学车考驾照,那么父亲根本就不会去新城,不去新城,仅呆终年都未必能见到一辆汽车的老城内,父亲又怎么可能出事呢?

为此,郑意悲痛之余,更是深深的自责着,父亲走后,他再也没有碰过车子,原本心心念念的驾照也跟着变成了天边的浮云,更甚者他囿于自责,无法自拨,每日里酗酒买醉一蹶不振,整个人颓废到不行,死党郑准指着他的鼻子骂了无数次,也没能让他振作起来。

但是,即使伤痛到如厮地步,他仍旧能够苟延残喘地活着,可是在他误以为自己真的失去绿毛之时,生无可恋的感觉生生地扼住了他的咽喉,就醒过来的那一刹那间,他真的是想死的心都有了,若不是一睁眼就看见了绿毛的身影,只怕他真的已经付诸行动了。

失去父亲,因着妻儿的原故,郑意还在闪婚之后,再次寻回往昔那种平静详和幸福的生活,然而此刻却他却非常清醒地意识到,倘若绿毛真的就此一去不返,独留他一人在这失去色彩,万物也跟着远去的苍茫寂寥的天地间,那么他的生命就真的走到尽头了。

总之,经历过绝望刺激的郑意已然明白一件事,那就是在这个世界上,他可以没有一切,失去谁都行,独独不能没有它。

空气跟心脏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可是在它们出现问题之前,往往也是最容易被人类忽视掉,郑意觉得对自己来说,绿毛情形与此有些类似。在潜意识里,自家宠物的重要性绝不亚于空气或心脏,可是在事情发生之前,自己却从来未曾意识到过。

这完全是因为自己早就习惯了它的存在,也笃定它绝对不会离开的,毕竟它已经跟随了自己好几世了不是?太过轻易拥有的宝贝总是不会被人珍惜的,回想彼此一起走过的岁月,郑意汗颜地发现,自己对绿毛真的算不上好。

高兴时抓住它叽叽喳喳个不停,不爽时就对着它吐槽咆哮,完全将它视作树洞般地存在,对它的吃食从未经心过,一把大米就了事。现在想想,郑意发现自己还真的不知道自家宠物爱吃什么,绿毛从没提过要求,当然,他也从来没有问过。

于是,黑线跟冷汗齐飞的某人开始反省了,对自己这般重要的存在却被自己忽视了如此之久,万幸绿毛还在他的身边,他还有机会改正。

或许是因为心里太过惭愧了,醒来后的郑意首次将视线从绿毛身上移开,转向它处,谁料这眼光一扫,问题就来了。

因为他现在所处的地方有些离奇,当然,这个房间确实是他的房间,他在这个房间时生活了近二十年,熟得不能再熟了,哪怕就是闭着眼睛,也不会磕到碰到什么的。

只是这分明是他在老城的家啊,他在闪婚之后不久,就应妻子的请求拿出了家里的所有积蓄甚至包括父亲车祸的理赔金,全额付款在新城买了套公寓,就此搬到新城去住了。而今天,他也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是新城的家里昏迷的,难道是郑月娇把他弄回这里来的?

想到郑月娇,想到昏迷之前曾听她叫嚣要跟自己离婚,郑意脸色蓦然冷了下来,离就离,谁还稀罕了不成?

说来郑月娇也是郑意家的街坊邻居之一,郑意家右边是郑月娇家,左边则是死党郑准家,因着这是老城,家家户户的院壁都贴得死紧,一点缝隙都没有,在自家院子里随便搭把梯子就能轻轻松松地翻到别家院子里去——小时候的郑意跟郑准就经常搭竹梯爬到墙头上玩,为此没让被家里大人教训。

郑月娇年长郑意三岁,父母很早就过世了,她是由年迈的奶奶抚养长大的,老奶奶纳得一手好鞋底,她纳的鞋底布壳厚实,针脚细密,耐穿又舒适,老城人家做布鞋时都爱跟她卖,从小到大郑意没少穿她做的鞋底,只可惜老人家毕竟年事已高,在郑意跟郑月娇结婚的前一年里就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