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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火焰鸟
饶歌
3154

“哼,不必他来,我主动找他们。”

柳风扬冷哼,俊脸冷冷寒气直冒,“我军将士听令,副将的牺牲并不是白白送死,我会让他们死得其所。”他的声音在半山穿透人心,使得士气稍稍低迷的状态刹那高亢。

这是上位者的玩法儿,他们会充分利用每一个有用的人,哪怕他是一个死人,厉雷霆同样有这个特殊的能力,而胡为乱,他还是个刚刚开蒙小子,对他来说,前路还长。

崎岖小路堪堪容纳两人穿过,林子的声音格外响彻,似乎它们也预示了即将的一场阴谋。

此时,霸王寨围着满满的浅蓝色的清兵,藏进吱哑杂草从中,恰巧无人清理这些狂草,为清军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躲避。

大手一挥,一路人马身穿轻便衣服,从隐蔽之处钻进寨子,不过他们进来倒也非常容易,几乎没有阻碍,带头的清兵摆手。

“感觉情况不对,为何不见守门之人!而且这里太过空荡。”他纳闷道。不过想到主帅命令,不敢违背,还是继续行动,只是派一人回去,“你,回去向主帅禀报。”他指着旁边之人。

就在小路人马进入霸王寨深处,一声冷箭“唰”射进回去报信的人,不知何处射出的冷箭,死人倒进杂草丛中,被窸窣收拾掉,然后一枚黑影一闪而过,又瞬间消失。

点燃的火把从最易燃烧的粮草开始行动,火势很快蔓延,如果有心之人多瞄一眼,就会观察到粮草所剩无几,只不过用来掩饰而已。

不过片刻,连山脚下河边的渔夫撒完尿都还没提上裤子,林子的鸟儿还没从鸟巢飞下树梢,热闹的街道上互见的街坊还没问好。火势瞬间沿房檐蔓延至整个寨子,烨烨生光似红宝石灼烧,极为震撼。

可奇怪的是并没有人冲出来,甚至连呼救声也黯淡了,似乎这是一座空城,一座从未存在人迹的寒霜,火势传到守候于周遭的清兵。

这是一个信号,示意可以进攻,一个摆手,霎时从隐蔽之处冲出无数整装待发的将士,个个恶吼叫嚣,似乎敌手已尽在掌握之中。

柳风扬从传来的火焰方向察觉出不对劲,熊熊烈火是朝他们攻击的方向而来,但星星之火只能燎原,任何制止都是无效,而将士在血脉喷张时更无法让他们停下。

进了这座山寨,清兵怀着愤恨和嗜血而来,结果却无人接手,因为这是一座空城。

火焰的光芒渐渐微弱,开始露出残羹断垣,无数焦黑的痕迹遗留这片土地,除了没有人的尸体。

将士在一处集聚,柳风扬挥手下令,“匪子既已逃命,我们就可打扫匪窝收为己用。”

身后的小兵走出来,一脸失望,“主帅,可惜本次土匪竟然先逃了,我本来准备杀的他们片甲不留,唉。”是那个机灵又胆大心细的小兵,说着还在主帅旁边跺跺脚,一副受了委屈模样,虽然看来不过十七八岁,但若是让其他军士瞧见这一幕只怕大牙都得惊得掉地上。

沉默的主帅没有搭理旁边絮叨不停地兵,挥挥手让他离开,柳风扬四处走动观察,在无人地方探查今日失败的原因,他的计谋本可以万无一失,可不知何故竟然败得一塌涂地,俗话说兵不厌诈,他本打算趁匪窝众人因杀死清兵十几副将会骄傲大意,所以决意趁其不备,主动回击。

常理下他方肯定以为清兵丧失大将会沮丧失望,不敢再犯。所以他利用这一点命令一队兵进入腹地火烧其阵营,然后大军趁乱截获。

就在这时,从一处来一小队长,他上前,在留有三米距离之外,不说任何话先跪下扣了三个头,脸朝脚下泥土,估计是这人犯了错误。

“起来,有何事?”站着的人开口。

跪下之人抬头,原来是刚才放火之人,他一脸愧疚,硬汉形象却是小女儿哭泣,满脸是懊悔和不安,“主帅,是我的错。”

作为一军之长当然不会一步步循序渐诱给其耐心,只是一声冷哼示意他可以继续。

“主帅,在火烧霸王寨之前我就发现这里有些不对劲,所以派了一手下向您禀报,可是……”又是一个背弓磕头。

突然从对面奔跑两清兵,他俩抬着一死尸,把人放下。

那小队长一见讶异道:“这就是我派去的人,怎么回成了死人?”

柳风扬摆手,扭头,他明白今次是为何了,原来匪窝早有预备,他们定是察觉了我军将要用计进攻所以早早逃走,并留人守候防备。

黯淡的星子明灭不清,杂乱的草丛传来两声蝉鸣,的确为一处好风景,柳风扬摘下一朵紫花,放进嘴里细嚼慢咽,然后拍拍手,哈哈一笑,“聪明,真乃好敌手。”

而忽然失踪的大批人马此时正藏入后山的狼窝里,这是一处极大的山洞,足足像另一个山寨,当然这里没有可以生活的用具和材料。

本来厉雷霆是把这山洞用来训练野狼的场所,他是害怕狼被困起来会失去野性,所以特地给其宽阔地方任其肆意活动。

现在山洞里堆满可人和粮食,看起来似乎是在避难,一大堆男人躲在此处本来非常憋屈,早在一把头一声令下让所有人把粮食抬上躲进和霸王寨不过一天险之隔的山洞,并且把可以通过的桥给毁掉,众人当时非常不满。

可就在从山洞内看到寨子变成一堆灰烬市他们霎时安静了,也没有怨言,老老实实蹲着。

麻脸非常惊叹,从地上爬起来,两手搓搓屁股上的灰,一溜烟跑到厉雷霆脚前,好奇问:“一把头,这大火是怎么回事儿啊?”

“清兵。”一把头只吐出两字。

麻脸后怕点点头,“如果咱没有提前出寨,后面估计都得成这女娲山上一撮灰烬了。”

“可咱为啥不能提前阻止清兵烧山啊?可以避免的话也不必毁了咱好好的寨子啊!”胖子不免叹息。

“你懂啥?咱当土匪的还怕没窝,只要人在,粮在,兵器在,咱啥都不怕。”麻脸骄傲回答,不屑瞟一眼胖子,“连这都不懂。”

的确,对于土匪来说,一直都是如此,寨子不过是几根木头搭建而已,而土匪有的是力气和精力。

胖子还算会思考的人,点点头又问:“那为何咱要主动放弃寨子?咱有怎么从清兵怪手里夺回山头啊?”

厉雷霆只是微微一笑,逗弄新狩猎的小狼,“咱过几天就能回去了,告诉弟兄们别忧心。”

胡为乱在此期间一声不吭,他好似根本不在乎这事,或者他早就知道。

“一把头,你咋知道清兵怪会来烧咱的寨子啊?”从下头一个还算老辈的大汉问道。

厉雷霆只是神秘一笑,这就是他的上位者风范了,让所有弟兄钦佩他的无所不知和决胜谋略。

而早在那天胡为乱趁夜偷袭清兵大营之后,厉雷霆仔细思索,觉得这事有怪,所以深更半夜又探到清兵大营,他没有横冲直撞冲到清兵头子营帐一顿开杀,而是在个营帐迅速饶了一圈,发现了一处营帐又几个人趁夜准备了许多火把,所以他立即猜测这事有怪。

所有人都昏昏欲睡,毕竟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山洞,一把头也吩咐不可随意外出以免引起清兵怀疑。

胡为乱也同样如此,自己跑到角落躲着半睡,突然他睁开眼,一把匕首直指来人,看到上头立着一把头,又放进怀里,继续梦见周公。

“起来,跟我出去。”厉雷霆悄声叫他,倒与往日没有什么不同,并不是见着心意之人就一副害羞模样。

听见这话半睡下立马起身,脸泛红光,眼泛精光,“干啥?”说着还猥琐的搓手,捡起大斧准备大开阔斧干场大的。

胡为乱一直就是这样认为,每次一把头独自叫他出去总会有好事,不是出去剁碎一个人,就是砍死一群人,这对他来说就像被关进监狱每隔一段时间出去放风,尤其是这个山洞和监狱无异。

让他失望的是,把他叫出去,结果穿上一身厚厚的防护服,是好几层后布料制成,只好老老实实穿上,然后被吩咐背起一匹狼,就是被清兵毒死的一批野狼,当时有人打算把狼尸烧了,当时厉雷霆还摆手制止,本以为他是不舍,没想到今天还有用处。

厉雷霆同样如此,穿上几层后布料,用黑布围住嘴,严肃朝下首的兔崽子交待,“等会儿就跟着我,别揭开围罩,这狼有毒,虽然不能使人致死,但只要粘上一点就会麻痹不能活动。”

这话终于让不老实的家伙乖乖套上豹皮手套,虽然热,还是是忍了,跟着老大朝一个方向飞去,两人尽管狼身背着,也矫健如飞,身轻如燕。

泉水口的两只喜鹊奇怪盯着两个人,像个长舌妇还朝隔壁的鹦鹉叽叽喳喳诉说。

此处是个风景极好的地方,如果来的是文雅诗人,肯定忍不住吟唱两首应景的好诗,如果是善画的画匠,定是手痒要做两幅好图,没准把调皮的鹦鹉和喜鹊也映入画中。

可惜来的事两个凶神恶煞的土匪头子,胡为乱扔下狼尸,用泉水搓搓手,捞起一只石子儿,“楸”石子儿一飞,击中欢快的鸟儿,可惜要成为这崽子的腹中之食了,他也不管老大管啥,自个儿欢天喜地的开始吃独食儿。